1.手術療法
適用於各期皮膚癌,可采用外科將腫瘤全部切除。
2.淋巴結清掃
鱗癌手術切除後的選擇性區域淋巴結清掃術很難決定。預防性清掃不是最必需的選擇,而應依據患者的年齡、癌的發生部位、浸潤程度和癌細胞分化程度作出最佳決策。
3.放射療法
皮膚癌,特別是基底細胞癌,對放射線十分敏感,對鱗癌中度敏感。本法也適用於已有或可能有淋巴轉移的部位,作為手術前後的輔助治療。
4.化學療法
是作為治療皮膚癌的一種全身性輔助治療。
5.物理療法
這是應用電凝、電灼、冷凍或激光來燒灼癌瘤,使之壞死脫落或氣化。
6.腐蝕療法
應用有效濃縮的腐蝕性較強的化學藥物作為局部燒灼或塗抹。
因為該病屬於一種淺表性的惡性腫瘤,所以在治療的時候也是比較方便的,治療方法相對來說也比較多,如果是患者可以及時的發現並且采取治療措施的話,該病還是可以很好的控製的,對於防止癌細胞的擴散比較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