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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博來黴素
鹽酸博來黴素

鹽酸博來黴素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博來黴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1232

生產企業: 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頭頸部、食管、皮膚、宮頸、陰道、外陰、陰莖的鱗癌,霍奇金病及惡性淋巴瘤,睾丸癌及癌性胸腔積液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博來黴素
鹽酸博來黴素
複方環磷酰胺片
複方環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博來黴素A2、博來黴素B2。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環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

浙江海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1232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頭頸部、食管、皮膚、宮頸、陰道、外陰、陰莖的鱗癌,霍奇金病及惡性淋巴瘤,睾丸癌及癌性胸腔積液等。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注射用鹽酸博來黴素:用注射器吸取適量的注射用水或生理鹽水,葡萄糖溶液等,注入博來黴素瓶內。使之完全溶解後,抽入注射器內備用。 1、給藥途徑: (1)肌肉或皮下注射:用上述溶液不超出5ml,溶解15-3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的博來黴素,肌肉或皮下注射。用於皮下注射時,1個USP博來黴素單位/ml以下濃度注射為適度。 (2)動脈內注射;將藥物5-15個USP博來黴素單位溶解後,直接緩慢注射。 (3)靜脈注射:用5-20ml適合靜脈注射用的溶液,溶解15-3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的藥物後,緩慢靜脈滴入。如果明顯發燒時,則應減少藥物單次使用量為5個USP博來黴素單位或更少,同時可以增加使用次數。如1次/天。 (4)治療癌性胸膜炎:取6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博來黴素溶解後,緩慢注入胸腔內,保留4-6小時後,抽出殘留積液,一般一次可緩解。 2、注射頻率:一般為每周兩次。可根據病情調節、一天一次至一周一次不同。 3、使用總量:以腫瘤消失為目標,總量一般為300-40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即使腫瘤消失後,有時也應適當的追加治療,如每周一次,一次為15個USP博來黴素單位靜脈注射,共十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對本品過敏者。 2、水痘患者。 3、白細胞計數低於2.5×109/L者。

骨髓抑製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後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複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磷酰胺可引起生殖係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磷酰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 用於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穀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於環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複方環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作用

1、肺:10%-23%的用藥患者可出現肺毒性。表現為呼吸困難、咳嗽、胸痛、肺部囉音等,導致非特異性肺炎和肺纖維化,甚至快速死於肺纖維化。用藥40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的患者,肺功能失常發生率約為10%.1%-2%患者死於肺纖維化;用藥50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以上的患者死亡率可達3%-5%。應隨時注意肺部纖維化,尤其注意肺活量、一氧化碳擴散容積、動脈內氧氣分壓等指標、胸部放射科照片檢查,當發現肺部異常時,應立即停止用藥,並適當的對症治療。老年病人和心肺機能不良的病人,應特別注意,要減少用藥劑量或延長用藥間隔時間。 2、皮膚毛發:可引起手指、腳趾、關節處皮膚肥厚和色素沉著,引起趾甲變色脫落、脫發。 3、血液係統:本品引起骨髓抑製作用較輕微。 4、心髒:本品可能引起心電圖改變、心包炎症狀.但可自然消失,無長期的心髒後遺症。 5、肝:本品可能引起肝細胞脂肪浸潤伴肝腫大。 6、消化道:少數患者有食欲缺乏、惡心,少見嘔吐、腹瀉、口腔炎及口腔清破。 7、壞死引起出血:治療期間可出現腫瘤壞死引起出血,應特別注意。 8、口腔炎:用藥量達至15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時,有時可出現口腔炎,停藥後可自行恢複。 9、靜脈炎:長期靜脈用藥,可出現注射部位周圍靜脈壁變硬,此時應改成肌肉注射反複肌肉注射會引起局部硬結,應經常改變注射部位。 10、其它:約1/3患者於用藥後3-5小時可出現發熱,一般38℃左右,個別有高熱,常在幾小時後體溫自行下降。 還可出現腫瘤局部疼痛、頭痛、頭部沉痛感、惡性腹瀉、殘尿感,藥物皮疹,偶見過敏性休克。

注意事項

1、注射本藥前,先服躁美辛50mg可減輕發熱反應。 2、下列情況應慎用:70歲以上老年患者、肺功能損害、肝腎功能損害。發熱患者及白細胞低於2500/mm3不宜用。 3、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引起肺炎樣症狀,肺纖維化、肺功能損害,應與肺部感染作鑒別。 4、用藥期間應注意隨訪檢查:肺部有無羅音、胸部X線檢查、肺功能檢查、血常規血小板、血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血尿素氮、血尿酸、肌酐清除率。 5、本藥總劑量不可超過400個USP博來黴素單位,因其可導致嚴重的與劑量相關的肺纖維化。 6、因所有抗癌藥均可影響細胞動力學,並引起誘變和畸形形成,孕婦與哺乳期婦女應謹饃給藥,特別是妊娠初期的3個月。 7、首次用藥,應先肌內注射1/3劑量,若無反應,再注射其餘劑量。 8、靜脈注射應緩慢,每次時間不少於10分鍾。 9、淋巴瘤患者易引起高熱、過敏,甚至休克,用藥前應作好充分準備。 10、用藥後避免日曬。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製、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穀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製,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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