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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6174

生產企業: 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甲硝唑片
甲硝唑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硝唑。化學名稱:2-甲基-5-硝基咪唑-1-乙醇分子式:C6H9N3O3分子量:171.16

生產企業

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6174

國藥準字H4202038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於治療腸道和腸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膿腫、胸膜阿米巴病等)。還可用於治療陰道滴蟲病、小袋蟲病和皮膚利什曼病、麥地那龍線蟲感染等。目前還廣泛用於厭氧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

1、口服,服前搖勻。 2、細菌惑染:2個月以上小兒,按體重一次0.5-0.75ml/kg,每12小時1次。體重≥40kg的小兒劑量同成人常用量,一次20ml,每12小時1次。 3、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等寄生蟲感染:按體重一次0.25-0.3ml/kg,每6小時1次。 4、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的療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療程為7-10日;細菌性痢疾的療程為5-7日;急性中耳炎的療程為10日;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的療程為14-21日。療程較長者必須密切觀察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

1.成人常用量:①腸道阿米巴病,一次0.4-0.6g(一次2-3片),一日3次,療程7日;腸道外阿米巴病,一次0.6-0.8g(一次3-4片),一日3次,療程20日。②賈第蟲病,一次0.4g(一次2片),一日3次,療程5-lO日。③麥地那龍線蟲病,一次0.2g(一次1片),每日3次,療程7日。④小袋蟲病,一次0.2g(一次l片),一日2次,療程5日。⑤皮膚利什曼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療程10日。間隔lO日後重複一療程。⑥滴蟲病,一次0.2g(一次1片),一日4次,療程7日;可同時用栓劑,每晚05g置入陰道內,連用7-10日。⑦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0.6-1.2g,(每日3-6片)分3次服,7-10日為一療程。2.小兒常用量:①阿米巴病,每日按每公斤體重35-50mg/kg,分3次口服,10日為一療程。②賈第蟲病,每日按每公斤體重15-25mg/kg,分3次口服,連服l0日;治療麥地那龍線蟲病、小袋蟲病、滴蟲病的劑量同賈第蟲病。③厭氧菌感染,口服每日按每公斤體重20-50mg/kg。

副作用

1、對SMZ和TMP過敏者禁用。 2、由於本品阻止葉酸的代謝,加重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所以該病患者禁用。 3、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4、重度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

15-30%病例出現不良反應,以消化道反應最為常見,包括惡心、嘔吐、食欲不振、腹部絞痛,一般不影響治療,神經係統症狀有頭痛、眩暈,偶有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多發性神經炎等,大劑量可致抽搐。少數病例發生蕁麻疹、潮紅、瘙癢、膀胱炎、排尿困難、口中金屬味及白細胞減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後自行恢複。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參照用法用量。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本品用於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於治療腸道和腸外阿米巴病(如阿米巴肝膿腫、胸膜阿米巴病等)。還可用於治療陰道滴蟲病、小袋蟲病和皮膚利什曼病、麥地那龍線蟲感染等。目前還廣泛用於厭氧菌感染的治療。

藥理作用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偶見過敏性休克。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患者應用磺胺藥後易於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本品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遊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對膽紅素處理差,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髒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髒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 10、偶可發生無菌性腦膜炎,有頭痛、頸項強直、惡心等表現。 11、本品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常累及各器官並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係統異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應較非艾滋病患者為多見。

注意事項

1、因不易清除細菌,下列疾病不宜選用本品作治療或預防用藥: (1)中耳炎的預防或長程治療。 (2)A組溶血性鏈球菌扁桃體和咽炎。 2、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3、肝髒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應用。 4、腎髒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間應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以防止此不良反應(失水、休克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 5、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製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6、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血卟啉症、葉酸缺乏性血液係統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 7、用藥期間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療程長、服用劑量大、老年營養不良及服用抗癲癇藥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中應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3)肝、腎功能檢查。 8、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疾患者遊離磺胺濃度達50-150μg/ml(嚴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總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 10、由於本品能抑製大腸埃希菌的生長,妨礙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葉酸缺乏時,可同時服用葉酸製劑,後者並不幹擾TMP的抗菌活性,因細菌並不能利用已合成的葉酸。如有骨髓抑製征象發生,應立即停用本品,並給予葉酸3-6mg肌內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據需要用藥至造血功能恢複正常,對長期、過量使用本品者可給予高劑量葉酸並延長療程。 1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中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應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嬰兒產生影響。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鑒於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 13、兒童用藥:由於本品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係統未發育完善,磺胺遊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兒童處於生長發育期,肝腎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14、老年用藥: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等皮膚過敏反應及骨髓抑製、白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係統異常,同時應用利尿藥者更易發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 15、藥物過量: (1)本品的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毒性增強。 (2)過量短期服用本品會出現食欲不振、腹痛、惡心、嘔吐、頭暈、頭痛、嗜睡、神誌不清、精神低沉、發熱、血尿、結晶尿、血液疾病、黃疸、骨髓抑製等。一般治療為停藥後進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飲水;尿量低且腎功能正常時可給予輸液治療。在治療過程中應監測血象、電解質等。如出現較明顯的血液係統不良反應或黃疸,應予以血液透析治療。如出現骨髓抑製,先停藥,給予葉酸3-6mg肌注,一日1次,連用3日或至造血功能恢複正常為止。 (3)長期過量服用本品會引起骨髓抑製,造成血小板、白細胞的減少和巨幼紅細胞性貧血。出現骨髓抑製症狀時,患者應每天肌內注射甲酰四氫葉酸5-15mg治療,直到造血功能恢複正常為止。

1.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2.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 服藥期間禁止飲酒;4. 可能引起胃腸道反應,如惡心、嘔吐等;5. 過敏體質者慎用;6. 服用後如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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