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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0508

生產企業: 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腸道感染和傷寒及其他沙門菌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注射用穀氨酸諾氟沙星
匹伐他汀鈣片
匹伐他汀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穀氨酸諾氟沙星。

本品活性成份為匹伐他汀鈣,其化學名稱為 (+)-雙{(3R,5S,6E)-7-[2-環丙基-4-(4-氟苯基)-3–喹啉基]-3,5-二羥基-6-庚酸}單鈣鹽。化學結構式:分子式:C50H46Ca F2N2O8分子量:880.98

生產企業

華北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0508

國藥準字H200807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尿路感染、淋病、前列腺炎、腸道感染和傷寒及其他沙門菌感染。

用於治療高膽固醇症、家族性高膽固醇症。(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臨用前,用適量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溶解,然後加入到25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中,以30-40滴/分速度靜脈滴注;成人一次0.2-0.4g,一日2次,7-14日為一療程。

通常,成人一日 1 次,晚飯後口服匹伐他汀鈣 1~2mg。按照年齡和治療反應適當增減劑量,在 LDL 膽固醇降低不充分的情況下可以增量,每 日最大給藥量為 4mg。 注意事項: 1、肝病患者給藥時,初始給藥量為每日 1mg,最大給藥量為每日 2mg。(參照【注意事項】中慎重給藥、【藥代動力學】) 2、由於隨著匹伐他汀鈣給藥量(血藥濃度)的增加,會有橫紋肌溶解症有關的不良事件發生,因此增量至 4mg 時,要充分注意 CK(CPK)升高、肌紅蛋白尿、肌肉痛及無力感等橫紋肌溶解症前期症狀。(國外臨床試驗中 8mg 以上的給藥由於橫紋肌溶解症及相關不良事件的發生而終止。)

副作用

1、對本品及喹諾酮類藥過敏者禁用。 2、孕婦、哺乳期婦女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包括腹痛、藥疹、倦怠感、麻木、瘙癢等。臨床檢查值異常有 167 例(18.8%),主要是 -GTP升高、CK(CPK)升高、血清 ALT(GPT)、血清 AST(GOT)升高等。日本上市後的安全性監測中 20002 例中有 1210 例(6.0%)出現了不良反應(第 5 次 安全性定期報告)。 1、嚴重不良反應 (1)橫紋肌溶解症(發生率不明):可能會出現以肌肉痛、乏力感、CK(CPK)升高、血及尿中的肌球蛋白升高為特征的橫紋肌溶解症。伴隨橫紋肌溶解症的發生,可能會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等嚴重的腎功能障礙,出現這種情況時,應停止給藥。 (2)肌病(發生率不明):可能會出現肌病,所以如出現廣泛的肌肉痛、肌肉壓痛或明顯 CK(CPK)升高時須停止給藥。 (3)肝功能障礙、黃疸:可能會出現伴隨 ALT(GPT)、AST(GOT)顯著升高的肝功能障礙、黃疸,所以應定期進行肝功能檢查,發現異常應停止給藥,進行妥善處理。 (4)血小板減少(發生率不明):可能會出現血小板減少,所以應注意進行血液檢查,發現異常應停止給藥,進行妥善處理。 2、其他不良反應(日本資料)(詳見說明書) 發生頻率根據日本批準時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2、以下患者原則上禁止給藥,但如有必要可慎重給藥腎功能相關的臨床檢查值異常的患者,隻限於判斷本藥與貝特類藥物在臨床上不得不合並用藥的情況(易引起橫紋肌溶解症)。(參照【藥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項】1、慎重給藥(以下患者需慎重給藥)(1)肝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酒精中毒者(本藥物主要分布和作用於肝髒,有使肝功能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另外,對酒精中毒者,有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2)腎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病例大多是有腎功能障礙的患者,另外發現伴隨橫紋肌溶解症可以發生急劇的腎功能惡化。)。(3)正在服用貝特類藥物(苯紮貝特等),煙酸的患者(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參照【藥物相互作用】項)(4)甲狀腺機能低下症患者、遺傳性肌疾病(肌營養障礙等)或有家族史患者、藥物性肌障礙的既往史患者(有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5)老年患者(參照【老年用藥】)。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項在使用本藥的情況下以下幾點要充分注意。(1)使用本藥前,首先采用治療高脂血症的基本療法――食物療法,以及減少如高血壓、吸煙等引起缺血性心髒病的危險因素和進一步運動療法。(2)

藥理作用

1、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腹瀉、惡心或嘔吐。 2、中樞神經係統反應可有頭昏、頭痛、嗜睡或失眠。 3、過敏反應皮疹、皮膚瘙癢、麵部潮紅、胸悶等,偶可發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少數患者有光敏反應。 4、偶可發生: (1)癲癇發作、精神異常、煩躁不安、意識混亂、幻覺、震顫。 (2)血尿、發熱、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 (3)靜脈炎。 (4)結晶尿,多見於高劑量應用時。 (5)關節疼痛。 5、少數患者可發生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多屬輕度,並呈一過性。

注意事項

1、本品不宜靜脈注射,靜脈滴注速度不宜過快。 2、由於目前大腸埃希菌對諾氟沙星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 3、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生,宜多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 4、腎功能不全或無尿患者慎用。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 5、應用氟喹諾酮類藥物可發生中、重度光敏反應。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如發生光敏反應需停藥。 6、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G-6PD)的患者服用本品,極個別可能發生溶血反應。 7、喹諾酮類包括本品可致重症肌無力症狀加重,呼吸肌無力而危及生命。重症肌無力患者應用喹諾酮類包括本品時應特別謹慎。 8、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使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後應用,並調整劑量。 9、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包括腦動脈硬化或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後應用。 10、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分泌至乳汁中,其濃度接近血藥濃度,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 11、兒童用藥:本品可使犬的承重關節軟骨永久性損害而致跛行。在其他幾種未成年動物中也可致關節病發生,故嬰幼兒及18歲以下患者禁用。 12、老年用藥: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需減量應用。 13、藥物過量:急性藥物過量時,應仔細觀察病情變化,予以對症處理及支持療法。並須維持適當的補液量。

1、慎重給藥(以下患者需慎重給藥) (1)肝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酒精中毒者(本藥物主要分布和作用於肝髒,有使肝功能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另外,對酒精中毒者,有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 (2)腎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病例大多是有腎功能障礙的患者,另外發現伴隨橫紋肌溶解症可以發生急劇的腎功能惡化。)。 (3)正在服用貝特類藥物(苯紮貝特等),煙酸的患者(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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