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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根素
葛根素

葛根素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葛根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33577

生產企業: 浙江康恩貝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葛根素滴眼液: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葛根素
葛根素
鹽酸昂丹司瓊片
鹽酸昂丹司瓊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葛根素。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昂丹司瓊。 化學名稱:2,3-二氫-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哢唑酮鹽酸鹽二水合物。

生產企業

浙江康恩貝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福安藥業集團寧波天衡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33577

國藥準字H1096014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葛根素滴眼液:

止吐藥。用於: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預防和治療手術後的惡心嘔吐。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劑型、不同規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異,請閱讀具體藥物說明書使用,或遵醫囑。 葛根素滴眼液: 成人常用量:1%葛根素滴眼液一次1-2滴,滴入眼瞼內,閉目3-5分鍾。首日3次,以後一日2次,早晚各一次。 葛根素注射液: 靜脈滴注。每次200-400mg,加入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靜脈滴注,一日1次,10-20天為一療程,可連續使用2-3個療程。超過65歲老年人連續使用總劑量不超過5g。 注射用葛根素: 使用前溶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鈉注射液250-500ml中,靜脈滴注。用於心髒血管疾病時,100-200mg/次,一日2次,10-15天為一療程;用於視網膜動、靜脈阻塞和突發性耳聾時,每次200-400mg,一日1次,10-20天為一療程,可連續使用2-3個療程。 葛根素葡萄糖注射液: 靜脈滴注:0.4-0.6g/次,每日1次,15天為一療程。

1.對於高度催吐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鍾、化療後4小時、8小時各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停止化療以後每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2片),連用5天。2.對催吐程度不太強的化療藥引起的嘔吐:化療前15分鍾靜脈注射昂丹司瓊注射液8mg,以後每8~12小時口服昂丹司瓊片8mg(2片),連用5天。3.對於放射治療引起的嘔吐:首劑須於放療前1~2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以後每8小時口服8mg(2片),療程視放療的療程而定。4.對於預防手術後的惡心嘔吐:在麻醉前1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隨後每隔8小時口服片劑8mg(2片)兩次。

副作用

1、嚴重肝、腎功能不全,心力衰竭及其它嚴重器質性疾病患者禁用。 2、對本藥過敏或過敏體質者禁用。 3、有出血者禁用。 4、貧血、頭部創傷、腦出血、嚴重低血壓或血容量不足和對硝酸鹽類藥物過敏的患者。

可有頭痛、腹部不適、便秘、口幹、皮疹、偶見支氣管哮喘或過敏反應、短暫性無症狀轉氨酶增加。上述反應輕微,無須特殊處理。個別患者有癲癇發作。並有胸痛、心律不齊、低血壓及心動過緩的罕見報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本品在人類懷孕期間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確定。對動物試驗研究未顯示對胚胎期、胎兒期、妊娠期、圍產期及產後期有直接或間接害處。然而,由於對動物的研究並不完全能夠預示人的反應,故不推薦人在懷孕期特別是妊娠頭3月使用本品。實驗顯示,本品可由授乳動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時暫停母乳喂養。兒童用藥:尚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葛根素滴眼液:

止吐藥。用於:細胞毒性藥物化療和放射治療引起的惡心嘔吐;預防和治療手術後的惡心嘔吐。

藥理作用

1、個別病人在用藥開始時出現暫時性腹脹、惡心等消化道反應,繼續用藥自行消失。 2、少數病人可出現皮疹、過敏性哮喘、過敏性休克等過敏反應。一旦出現上述不良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對症治療。 3、偶見急性血管內溶血:寒戰、發熱、黃疸、腰痛、尿色加深等。 4、局部不良反應:偶有一過性異物感或刺激感。 5、全身不良反應有:頭痛、胃腸症狀、哮喘等,極少見。

注意事項

1、有出血傾向者慎用。 2、本品長期低溫(10℃以下)存放可能析出結晶,此時可將安瓿置溫水中,待結晶溶解後仍可使用。 3、血容量不足者應在短期內補足血容量後使用本品 4、本品使用前請詳細檢查,如有溶液混濁、封口鬆動、瓶身裂紋者,請勿使用。 5、合並糖尿病患者,應用生理鹽水稀釋本品後靜滴。 6、使用本品者應定期監測膽紅素、網織紅細胞、血紅蛋白及尿常規。 7、出現寒戰、發熱、黃疸、腰痛、尿色加深等症狀者,需立即停藥,及時治療。 8、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在尚未通過驗證葛根素對胎兒是否有毒性的情況下,孕婦慎用。由於葛根素在組織分布廣,在尚未清楚葛根素是否可以通過母乳排出的情況下,不建議在哺乳期使用。 9、兒童用藥:葛根素雖然具有體內吸收快、公布快、消除快的特點,但考慮到兒童的生理特點,在劑量減少的情況下,慎用。 10、老年用藥:對肝、腎功能正常的患者,本品適用於老年患者使用,但超過65歲的老年人連續使用總劑量不超過5g,考慮到老年患者腎功能下降,應在醫生的監護下使用。 11、藥物過量:尚不明確。

1.對腎髒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用藥次數和用藥途徑。 2.對肝功能損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嚴重損害患者體內廓清本品的能力顯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顯著延長,因此,用藥劑量每日不應超過8mg。 3.腹部手術後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蓋回腸或胃擴張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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