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琥乙紅黴素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1024820

生產企業: 開封製藥(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組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琥乙紅黴素顆粒
琥乙紅黴素顆粒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人工牛黃甲硝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為白色或類白色的混懸顆粒;味甜而芳香。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黃5mg。

生產企業

開封製藥(集團)有限公司

湖南馬王堆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1024820

國藥準字H4302183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組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

用於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1、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2、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3、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4、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一次,療程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療程14日)。5、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6、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1.本品最嚴重不良反應為高劑量時可引起癲病發作和周圍神經病變,後者主要表現為肢端麻木和感覺異常。某些病例長期用藥時可產生持續性周圍神經病變。 2. 其他常見的不良反應有: (1) 胃腸道反應, 如惡心、食欲減退、嘔吐、腹瀉、腹部不適、 味覺改變、口幹、口腔金屬味等。 (2)可逆性粒細胞減少。 (3)過敏反應,皮疹、蕁麻疹、瘙癢等。 (4)中樞神經係統症狀,如頭痛、眩暈、暈厥、感覺異常、肢體麻木、共濟失調和精神錯亂等。 (5)其他有發熱、陰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難、尿液顏色發黑等,均屬可逆性,停藥後自行恢複。

禁忌

成分

(1)本品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組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

用於急性智齒冠周炎、局部牙槽膿腫、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藥理作用

1、服用本品後發生肝毒性反應者較服用其他紅黴素製劑為多見,服藥數日或1~2周後患者可出現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皮疹、發熱等。有時可出現黃疸,肝功能試驗顯示淤膽,停藥後常可恢複。2、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1、致癌、致突變作用:動物試驗或體外測定發現本品具致癌、致突變作用,但人體中尚未證實。 2、使用中發生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 3、本品可幹擾丙氨酸氨基轉移酶、乳酸脫氫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檢驗結果,使其測定值降至零。 4、用藥期間不應飲用含酒精的飲料,因可引起體內乙醛蓄積,幹擾酒精的氧化過程,導致雙硫侖樣反應,患者可出現腹部痙攣、惡心、嘔吐、頭痛、麵部潮紅等。 5、肝功能減退者本品代謝減慢,藥物及其代謝物易在體內蓄積,應減量使用,並作血藥濃度監測。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續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減壓者,可引起血藥濃度下降。血液透析時,本品及代謝物迅速被清除,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念珠菌感染者應用本品,其症狀會加重,需同時給抗真菌治療 8、厭氧菌感染合井腎功能衰竭患者,給藥間隔時間應由8小時延長至12小時,9、治療陰道滴蟲病時,需同時治療其性伴侶。 10、重複一個療程前,應做白細胞計數。 11、嚴禁用於食品和飼料加工。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商務聯係

藥企營銷&商務合作聯係: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