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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酰氨基酚緩釋片
對乙酰氨基酚緩釋片

對乙酰氨基酚緩釋片

非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對乙酰氨基酚緩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10394

生產企業: 上海強生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對乙酰氨基酚緩釋片
對乙酰氨基酚緩釋片
鹽酸乙胺丁醇片
鹽酸乙胺丁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是對乙酰氨基酚;化學名為N-(4-羥基苯基)乙酰胺。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乙胺丁醇。

生產企業

上海強生製藥有限公司

佑華製藥(樂山)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10394

國藥準字H5102085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杆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於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年人一次1~2片,12~18歲兒童一次1片,若持續發熱或疼痛,每8小時一次,24小時不超過3次。

1.成人常用量與其他抗結核藥合用,結核初治,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或每次口服25~30mg/kg,最高2.5g,每周3次;或50mg/kg,最高2.5g,每周2次。結核複治,按體重25mg/kg,每日一次頓服,連續60天,繼以按體重15mg/kg,每日一次頓服。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每日15~25mg/kg,一次頓服。2.小兒常用量13歲以下不宜應用本品;13歲以上兒童用量與成人相同。

副作用

 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確。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適用於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治療結核杆菌所致的肺結核。亦可用於結核性腦膜炎及非典型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療。

藥理作用

本品能抑製前列腺素合成,故具有解熱鎮痛作用。本品由速釋層和緩釋層兩部分組成,口服後速釋層中對乙酰氨基酚迅速溶出而被吸收,產生解熱止痛作用,緩釋層則緩慢釋放對乙酰氨基酚,使作用持續8小時之久。

1.發生率較多者為視力模糊、眼痛、紅綠色盲或視力減退、視野縮小(視神經炎每日按體重劑量25mg/kg以上時易發生)。視力變化可為單側或雙側。2發生率較少者為畏寒、關節腫痛(尤其大趾、髁、膝關節)、病變關節表麵皮膚發熱拉緊感(急性痛風、高尿酸血症)。3發生率極少者為皮疹、發熱、關節痛等過敏反應;或麻木,針刺感、燒灼痛或手足軟弱無力(周圍神經炎)。

注意事項

1.不推薦12歲以下兒童使用本品。 2.應整片服用,不得碾碎或溶解後服用。 3.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4.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6.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7.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8.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9.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0.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對診斷的幹擾: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濃度測定值增高。 2.下列情況應慎用:痛風、視神經炎、腎功能減退。 3.治療期間應檢查:眼部,視野、視力、紅綠鑒別力等,在用藥前、療程中每日檢查一次,尤其是療程長,每日劑量超過15mg/kg的患者;血清尿酸測定,由於本品可使血清尿酸濃度增高,引起痛風發作。因此在療程中應定期測定。 4.如發生胃腸道刺激,乙胺丁醇可與食物同服。一日劑量分次服用可能達不到有效血藥濃度,因此本品一日劑量宜一次頓服。 5.乙胺丁醇單用時細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必須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應用。本品用於曾接受抗結核藥的患者時,應至少與一種以上藥物合用。 6.鑒於目前尚無切實可行的測定血藥濃度方法,劑量應根據患者體重計算。肝或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本品血藥濃度可能增高,半衰期延長。有腎功能減退的患者應用時需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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