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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班布特羅口服溶液
鹽酸班布特羅口服溶液

鹽酸班布特羅口服溶液

處方 非醫保

通用名稱:鹽酸班布特羅口服溶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51790

生產企業: 南京瑞爾醫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支氣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氣管炎、阻塞性肺氣腫和其它伴有支氣管痙攣的肺部疾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班布特羅口服溶液
鹽酸班布特羅口服溶液
感冒靈顆粒
感冒靈顆粒
主要成分

鹽酸班布特羅

三叉苦、金盞銀盤、野菊花、崗梅、咖 啡 因、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輔料為乙醇、蔗糖。

生產企業

南京瑞爾醫藥有限公司

惠州市九惠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51790

國藥準字Z440219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支氣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氣管炎、阻塞性肺氣腫和其它伴有支氣管痙攣的肺部疾病。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用法用量

每晚睡前口服一次,成年人初始劑量為10mg,根據臨床效果,在用藥1~2周後可增加到20mg。 腎功能不全(GFR50ml/分腎小球濾過率)的病人,初始劑量建議用5.0mg。 2-5歲兒童:亞洲兒童推薦初始劑量為5mg. 6-12歲兒童:一天10mg,不建議亞洲兒童的使用劑量超過10mg.

開水衝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副作用

對本品、特布他林及擬交感胺類藥過敏者禁用。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可見困倦、嗜睡、口渴、虛弱感;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小兒劑量尚未確定,嬰幼兒應慎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雖然動物實驗中尚未發現該藥有致畸作用,但妊娠期的前三個月仍需謹慎用藥。尚未肯定班布特羅或其中間代謝物是否會經乳汁分泌。 特布他林會分泌至乳汁,但在治療劑量下並不會給嬰兒帶來不良影響。據報道,母親接受β2受體激動劑治療的早產新生兒會產生暫時性低血糖。 老人注意事項: 應謹慎用,初始劑量當減少。

成分

支氣管哮喘、慢性喘息性支氣管炎、阻塞性肺氣腫和其它伴有支氣管痙攣的肺部疾病。

解熱鎮痛。用於感冒引起的頭痛,發熱,鼻塞,流涕,咽痛。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本品為腎上腺素β2受體激動劑特布他林的前體藥物,口服吸收後在酶的作用下,代謝為特布他林。特布他林主要激活β2受體,從而導致支氣管平滑肌鬆弛。另外,本品還具有抑製肥大細胞釋放炎症介質的作用。重複給藥毒性:Wistar和Beagle犬分別連續經口給予鹽酸班布特羅劑量達108mg/kg/d和34.42mg/kg/d,連續90天,動物行為、飲食、血液學、血液生化、大體解剖、主要髒器病理組織學檢查等均未見毒性反應。 遺傳毒性:Ames實驗、CHL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和NIH小鼠骨髓微核試驗的結果均為陰性。 生殖毒性:鹽酸班布特羅劑量為1808mg/kg/d,連續經口給予10天,未見Wistar孕大鼠出現明顯毒性反應,也未見胎仔有明顯的外觀及內髒、骨骼畸形

注意事項

1.對於患有高血壓、心髒病、糖尿病或甲狀腺機能亢進症的患者應慎用。伴有糖尿病的哮喘患者使用本藥時應加強血糖控製。 2.肝硬化或某些肝功能不全患者,不宜用本藥。 3.患有腎功能不全的患者使用本藥,初始劑量應當減少。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本品含對乙酰氨基酚、馬來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不能同時服用與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藥;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頸梗阻、甲狀腺功能亢進、青光眼、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車、船、從事高空作業、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   4、 脾胃虛寒,症見腹痛、喜暖泄瀉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髒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 服藥3天後症狀無改善,或症狀加重,或出現新的嚴重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應立即停藥,並去醫院就診。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優質者慎用。    9、 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 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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