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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菊感冒顆粒
桑菊感冒顆粒

桑菊感冒顆粒

非處方 醫保

通用名稱:桑菊感冒顆粒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43020788

生產企業: 紫光古漢集團衡陽中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風熱感冒、頭痛、咳嗽、咽痛、鼻塞、發熱、口渴。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桑菊感冒顆粒
桑菊感冒顆粒
尼美舒利分散片
尼美舒利分散片
主要成分

桑葉、菊花、連翹、薄荷、苦杏仁、桔梗、甘草、蘆根。輔料為蔗糖、糊精。

本品主要成份為尼美舒利。

生產企業

紫光古漢集團衡陽中藥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43020788

國藥準字H2000012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風熱感冒、頭痛、咳嗽、咽痛、鼻塞、發熱、口渴。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用法用量

開水衝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後服用。最大單次劑量不超過100mg,療程不能超過15天。建議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副作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對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過敏者。 2.對乙酰水楊酸或其它非甾體類抗炎藥過敏史者(支氣管痙攣、鼻炎、風疹)。 3.於冠狀動脈搭橋手術(CABG)圍手術期疼痛的治療。 4.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應病史者。 5.用非甾體抗炎藥後發生胃腸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動性消化道潰瘍/出血,腦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動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複發潰瘍/出血的患者。 7.血障礙者。 8.心衰患者。 9.腎功能損害患者。 10.損害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禁止12歲以下兒童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在尚無試驗證實尼美舒利對胎兒是否有毒性,不推薦妊娠婦女應用;尚未證實尼美舒利是否通過母乳排出體外,不推薦哺乳婦女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因腎功能減退,用量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減少。

成分

風熱感冒、頭痛、咳嗽、咽痛、鼻塞、發熱、口渴。

本品為非甾體抗炎藥,僅在至少一種其他非甾體抗炎藥治療失敗的情況下使用。可用於慢性關節炎(如骨關節炎等)的疼痛、手術和急性創傷後的疼痛、原發性痛經的症狀治療。

藥理作用

本品屬非甾體類抗炎藥,具有抗炎、鎮痛、解熱作用。其作用機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與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細胞的介質釋放和多形核白細胞的氧化反應有關。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生冷、油膩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成藥;   3.風寒感冒者不適用,其表現為惡寒重,發熱輕,無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壓、心髒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孕婦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療的患者,均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5.服藥三天後,症狀無改善,或出現發熱咳嗽加重,並有其他症狀如胸悶、心悸等時應去醫院就診;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兒、年老體虛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7.連續服用應向醫師谘詢;   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使用最小的有效劑量、最短的療程,以減少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2.治療無效請終止本品的治療。 3.療期間應監測肝腎心功能等檢查。 4.本品引起嚴重肝損傷的報道,致死性報道更為罕見。服用本品治療期間出現肝損傷症狀(如厭食、惡心、嘔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檢查出現異常的患者應該被終止治療。這些患者不應該繼續服用本品。有報導顯示本品短期服用後引起肝損害,其中絕大多數屬於可逆性病變。 5.本品進行治療期間必須避免同時使用已知的肝損害性藥物與過量飲酒,因為任何一種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損害風險。 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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