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搜索:
營養飲食 食物相克 食物熱量
紅黴素腸溶片
紅黴素腸溶片

紅黴素腸溶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紅黴素腸溶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1020832

生產企業: 北京曙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還可以用於治療軍團菌病、肺炎支原體肺炎、肺炎衣原體肺炎、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沙眼衣原體結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腸彎曲菌腸炎、百日咳。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紅黴素腸溶片
紅黴素腸溶片
丙酸倍氯米鬆氣霧劑
丙酸倍氯米鬆氣霧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紅黴素.

本品含二丙酸倍氯米鬆。

生產企業

北京曙光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葛蘭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1020832

國藥準字H2005625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還可以用於治療軍團菌病、肺炎支原體肺炎、肺炎衣原體肺炎、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沙眼衣原體結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腸彎曲菌腸炎、百日咳。

因本品局部用於肺無明顯全身作用,可用氣霧吸入法以緩解哮喘症狀和過敏性鼻炎的治療,本品有治療和預防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日2~4g,分4次服用。小兒按體重一日30~50mg/kg,分3~4次服用。

成人一般一次噴藥0.05-0.1mg(每撳一次約噴出主藥0.05mg)一日3~4次。重症用全身性皮質激素控製後再用本品治療,每日最大量不超過1mg。兒童用量按年齡酌減每日最大量不超過0.8mg。症狀緩解後逐漸減量。

副作用

對本品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嬰兒慎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慎用 老人注意事項: 本品用量過大(>0.8mg/d),可出現糖皮質激素的一係列全身性不良反應。

成分

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還可以用於治療軍團菌病、肺炎支原體肺炎、肺炎衣原體肺炎、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沙眼衣原體結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厭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腸彎曲菌腸炎、百日咳。

因本品局部用於肺無明顯全身作用,可用氣霧吸入法以緩解哮喘症狀和過敏性鼻炎的治療,本品有治療和預防作用。

藥理作用

1.胃腸道反應有腹瀉、惡心、嘔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納減退等,其發生率與劑量大小有關。2.肝毒性少見,患者可有乏力、惡心、嘔吐、腹痛、發熱及肝功能異常,偶見黃疸等。3.大劑量(4g/日)應用時,尤其肝、腎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聽力減退,主要與血藥濃度過高(12mg/L)有關,停藥後大多可恢複。4.過敏反應表現為藥物熱、皮疹、嗜酸性粒細胞增多等,發生率約0.5%~1%。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陰道念珠菌感染。

丙酸倍氯米鬆為人工合成的強效外用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物。丙酸倍氯米鬆氣霧劑外用具有: 1 抗炎、抗過敏、止癢及減少滲出作用,能抑製支氣管滲出物,消除支氣粘膜腫脹,解除支氣管痙攣。 2 可以減輕和防止組織對炎症的反應,能消除局部非感染性炎症引起的發熱、發紅及腫脹,從而減輕炎症的表現。 3 免疫抑製作用:防止或抑製細胞中介的免疫反應,延遲性過敏反應,並減輕原發免疫反應的擴展。 4 本品局部應用,對鈉瀦留及肝糖原異生作用很弱,也無雄性、雌性及蛋白同化激素樣的作用,對體溫和尿也無明顯影響,吸入給藥對支氣管喘息的療效比口服更有效。

注意事項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3.肝病患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4.用藥期間定期隨訪肝功能。5.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承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承受。6.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7.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幹擾Higerty法的熒光測定,使尿兒茶酚胺的測定值出現假性增高;血清堿性磷酸酶、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和門冬氨酸氨基

1本氣霧劑適用於輕症哮喘,急性發作時應加用其它平喘藥。 2用藥後應在哮喘控製良好的情況下逐漸停用口服皮質激素,一般在本氣霧劑治4-5天後才慢慢減量停用。 3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4孕婦慎用。 5嬰兒慎用。

最新資訊

更多

熱門藥品

更多

藥企推薦

更多

相關醫生

更多

相關醫院

更多

商務聯係

藥企營銷&商務合作聯係:

17276704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