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酚氨咖敏片
酚氨咖敏片

酚氨咖敏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酚氨咖敏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51023744

生產企業: 四川梓橦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感冒、發熱、頭痛、神經痛及風濕痛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酚氨咖敏片
酚氨咖敏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對乙酰氨基酚片
主要成分

酚氨咖敏片是由乙酰氨基酚組成的複方製劑,不含PPA,對於以發燒、鼻塞、流涕、打噴嚏為主要症狀的感冒,療效顯著,可快速緩解症狀。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對乙酰氨基酚0.5g。輔料為:預膠化澱粉、糊精、羥丙甲纖維素、硫脲、硬脂酸鎂、羧甲澱粉鈉、碳酸鈣、十二烷基硫酸鈉。

生產企業

四川梓橦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國藥集團汕頭金石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51023744

國藥準字H4402105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感冒、發熱、頭痛、神經痛及風濕痛等。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片,每日3次,或遵醫囑。

口服。6~12歲兒童,一次0.5片;12歲以上兒童及***一次1片,若持續發熱或疼痛,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一次,24小時內不得超過4次。

副作用

1.對氨基比林、咖啡因、馬來酸氯苯那敏過敏者禁用;2.胃潰瘍患者禁用;3.新生兒或早產兒禁用。

偶見皮疹、蕁麻疹、藥熱及粒細胞減少。長期大量用藥會導致肝腎功能異常。

禁忌

成分

用於感冒、發熱、頭痛、神經痛及風濕痛等。

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藥理作用

本複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顯不良反應。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嘔吐、皮疹、發熱、大量出汗及發生口腔炎等,少數可致中性粒細胞缺乏、再生障礙性貧血,滲出性紅斑、剝脫性皮炎、龜頭糜爛等。

本品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熱、鎮痛作用。

注意事項

1.本品長期服用可導致腎髒損害,嚴重者可致腎乳頭壞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誘發腎盂癌和膀胱癌;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與食物發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亞硝基化合物,特別是亞硝胺,因此有潛在致癌性;3.不宜長久使用,以免發生中性粒細胞缺乏,用藥超過1周要定期檢查血象;4.長期服用可造成依賴性,並產生耐受;5.對各種創傷性劇痛和內髒平滑肌絞痛無效;6.本品不可應用於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發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變稠而加重疾病);7.交叉過敏,對其他抗組胺藥或下列藥品過敏者,對本品也可能過敏,如麻黃堿、腎上腺素、異丙腎上腺素、間羥異丙腎上腺素(羥喘)、去甲腎上腺素等擬交感神經藥,對碘過敏者對本品可能也過敏;8.下列情況慎用:膀胱頸部梗阻、幽門十二指腸梗阻、消化性潰瘍所致幽門狹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傾向者)、高血壓、高血壓危象、甲狀腺肌能亢進、前列腺肥大體征明顯時;9.駕駛機動車輛、操作機器及高空作業者不宜服用。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用於解熱連續使用不超過3天,用於止痛不超過5天,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2.對阿司匹林過敏者慎用。 3.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4.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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