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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1020542

生產企業: 白雲山湯陰東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利福平膠囊
利福平膠囊
阿奇黴素膠囊
阿奇黴素膠囊
主要成分

主要成份為利福平。

阿奇黴素

生產企業

白雲山湯陰東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四川蜀中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41020542

國藥準字H2005746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氣管、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皮膚和軟組織感染。 沙眼衣原體所致單純性生殖器感染。 非多重耐藥淋球菌所致的單純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體的合並感染)。

用法用量

1.抗結核治療: (1)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 2.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 (1)成人5mg/kg,每12小時1次,連續2日。 (2)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10mg/kg,每12小時1次,連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頓服。

以阿奇黴素膠囊治療感染性疾病,其療程及使用方法如下:成人:沙眼衣原體或敏感淋球菌...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利福黴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和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

病人對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應發生率較低,因不良反應而中斷治療者約為0.3%。 不良反應中消化道反應占大多數,主要症狀包括腹瀉(稀便),上腹部不適(痛或痙攣),惡心、嘔吐,偶見腹脹。一般為輕至中度。 偶見肝轉氨酶可逆性升高,發生率與其它大環內酯類抗。

禁忌

成分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於各種結核病的初治與複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適用於敏感細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中耳炎、鼻竇炎、咽炎、扁桃體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氣管、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 皮膚和軟組織感染。 沙眼衣原體所致單純性生殖器感染。 非多重耐藥淋球菌所致的單純性生殖器感染(需排除梅毒螺旋體的合並感染)。

藥理作用

1.消化道反應最為多見,口服本品後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生率約1%,在療程最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症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複,老年人﹑酗酒者﹑營養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生。 3.變態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後偶可出現"流感樣症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發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係。 4.偶可發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製屬過敏反應。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後,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 6.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阿奇黴素係通過阻礙細菌轉肽過程,從而抑製細菌蛋白質的合成。體外試驗證明阿奇黴素對臨床上多種常見致病菌有效,包括革蘭氏陽性需氧菌:金黃色葡萄球菌、釀膿鏈球菌(A組β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α-溶血性鏈球菌(草綠色鏈球菌組)和其它鏈球菌、白喉(棒狀)杆菌。阿奇黴素對於耐紅黴素的革蘭氏陽性細菌,包括糞鏈球菌(腸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的多種葡萄球菌菌株呈現交叉耐藥性。 革蘭氏陰性需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不動杆菌屬、耶爾森菌屬、嗜肺軍團菌、百日咳杆菌、副百日咳杆菌、誌賀菌屬、巴斯德菌屬、霍亂弧菌、副溶血性杆菌、類誌賀吡鄰單胞菌。 厭氧菌:脆弱類杆菌、類杆菌屬、產氣莢膜杆菌、消化鏈球菌屬壞死梭杆菌、痤瘡丙酸杆菌。 性傳播疾病微生物:沙眼衣原體、梅毒密螺旋體、淋球菌、杜克(嗜血)杆菌。 其它微生物:包括特南包柔螺旋體(Lyme病體)(Lyme disease agent)、肺炎支原體、人型支原體、脲素原體、卡氏肺孢子蟲、鳥分枝杆菌屬、彎曲菌屬、單核細胞增多性李斯德杆菌。 下列革蘭氏陰性菌通常是耐藥的:變形杆菌屬、沙雷菌屬、摩根杆菌、綠膿(假單胞)杆菌。 動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 2.對診斷的幹擾: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 (2)幹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 (3)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 (4)可幹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症係肝細胞性和膽汁瀦留的混合型,輕症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並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並注意口腔衛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複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於餐前l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顯著改變。 10.服藥後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

警惕輕度腎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度>40ml/min)不需作劑量調整,但阿奇黴素對較嚴重腎功能不全患者的使用尚無資料,給這些患者使用阿奇黴素時應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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