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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索洛芬鈉膠囊
洛索洛芬鈉膠囊
洛索洛芬鈉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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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索洛芬鈉膠囊
洛索洛芬鈉膠囊

洛索洛芬鈉膠囊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洛索洛芬鈉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48001

生產企業: 珠海金鴻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類風濕性關節炎、骨性關節炎、腰痛症、肩周炎、頸肩臂綜合症,以及手術後、外傷後及拔牙後的鎮痛和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解熱鎮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洛索洛芬鈉膠囊
洛索洛芬鈉膠囊
布洛芬顆粒
布洛芬顆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洛索洛芬鈉。  化學名稱:2-[4-(2-氧代環戊烷-1-基甲基)苯基]丙酸鈉二水合物。  分子式:C15H17NaO3·2H2O  分子量:304.32

布洛芬。

生產企業

珠海金鴻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石藥集團歐意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48001

國藥準字H2006620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類風濕性關節炎、骨性關節炎、腰痛症、肩周炎、頸肩臂綜合症,以及手術後、外傷後及拔牙後的鎮痛和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解熱鎮痛。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用法用量

飯後服用。慢性炎症疼痛:成人一次60mg(1粒),一日3次。出現症狀時,急性炎症...

溫開水衝服,4~8歲兒童,一次0.5包;8歲以上兒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續疼痛...

副作用

洛索洛芬鈉是一前體藥物,在吸收入血前對胃腸道無刺激,也沒有明顯的治療作用,隻有吸收入血後轉化成活性代謝物才發揮作用,因此,對胃腸道無明顯刺激作用,耐受性好,不良反應低。消化係統不適較多見,如腹痛、胃部不適、惡心、嘔吐、食欲不振、便秘、燒心等,有時會出現皮疹、瘙癢、水腫、困倦、頭痛、心悸等,偶見休克、急性腎功能不全、腎病綜合症、間質性肺炎以及貧血、白細胞減少、血小板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1. 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 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關於妊娠期給藥的安全性還沒有明確,因此在對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婦女進行治療時,僅限於治療有利性超過危險性時才給藥。 2.動物實驗有關於延遲分娩及向乳汁移行、導致胚胎動脈管收縮的報道,因此妊娠晚期及哺乳期不要給藥。 兒童用藥:關於小兒給藥的安全性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本品老年人服用安全性較高,但仍應從小劑量開始用藥,並密切觀察患者的狀態,慎重給藥。

成分

類風濕性關節炎、骨性關節炎、腰痛症、肩周炎、頸肩臂綜合症,以及手術後、外傷後及拔牙後的鎮痛和消炎,急性上呼吸道炎症解熱鎮痛。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藥理作用

1.藥理作用:洛索洛芬鈉為前體藥物,經消化道吸收後在體內轉化為活性代謝物,其活性代謝物通過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而發揮鎮痛、抗炎及解熱作用。 2.毒理研究 生殖毒性:當大鼠給予洛索洛芬鈉劑量為8mg/kg時,出現黃體數,植入著床數減少,死胎率增加,胎兒死亡率增加,體重減少及發育輕微延緩,洛索洛芬鈉可致大鼠分娩延遲並通過其乳汁分泌。

本品能抑製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痛、解熱和抗炎的作用。本品口服吸收迅速。

注意事項

1.避免與其它非甾體抗炎藥,包括選擇性COX-2抑製劑合並用藥。 2.根據控製症狀的需要,在最短治療時間內使用最低有效劑量,可以使不良反應降到最低。 3.在使用所有非甾體抗炎藥治療過程中的任何時候,都可能出現胃腸道出血、潰瘍和穿孔的不良反應,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這些不良反應可能伴有或不伴有警示症狀,也不論患者是否有胃腸道不良反應史或嚴重的胃腸事件病史。既往有胃腸道病史(潰瘍性大腸炎、克隆氏病)的患者應謹慎使用非甾體抗炎藥,以免使病情惡化。當患者服用該藥發生胃腸道出血或潰瘍時,應停藥。老年患者使用非甾體抗炎藥出現不良反應的頻率增加,尤其是胃腸道出血和穿孔,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 4.針對多種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NSAIDs藥物持續時間達3年的臨床試驗顯示,本品可能引起嚴重心血管血栓性不良事件、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增加,其風險可能是致命的。所有的NSAIDs,包括COX-2選擇性或非選擇性藥物,可能有相似的風險。有心血管疾病或心血管疾病危險因素的患者,其風險更大。即使既往沒有心血管症狀,醫生和患者也應對此類事件的發生保持警惕。應告知患者嚴重心血管安全性的症狀和/或體征以及如果發生應采取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3.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的飲料。4.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5.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12.如出現胃腸道出血或潰瘍、胸痛、氣短、無力、言語含糊等情況,應停藥並谘詢醫師。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現皮疹或過敏症狀,應停藥並谘詢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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