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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布洛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3021980

生產企業: 神威藥業(張家口)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布洛芬片
布洛芬片
複方環磷酰胺片
複方環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學名稱為:2-(4-異丁基苯基)丙酸。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環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參莖葉總皂苷50mg。

生產企業

神威藥業(張家口)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3021980

國藥準字H12021006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也用於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適用於惡性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淋巴細胞白血病、神母細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種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1)抗風濕,一次0.4g~0.6g,一日3~4次類風濕關節炎比骨關節炎用量要大些。(2)輕或中等疼痛及痛經的止痛,一次0.2g~0.4g,每4~6小時一次。成人用量最大限量一般為每天2.4g。2、小兒常用量口服。每次按體重5mg/kg~10mg/kg,一日3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3.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骨髓抑製為最常見的毒性,白細胞往往在給藥後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複正常,血小板減少比其他烷化劑少見;常見的副反應還有惡心、嘔吐。嚴重程度與劑量有關。 環磷酰胺的代謝產物可產生嚴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補充液體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纖維化。 當大劑量環磷酰胺(按體重50mg/kg)與大量液體同時給予時,可產生水中毒,可同時給予呋塞米以防止。 環磷酰胺可引起生殖係統毒性,如停經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給藥可致畸胎。 長期給予環磷酰胺可產生繼發性腫瘤。 用於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療時,易發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腎病。 少見的副作用有發熱、過敏、皮膚及指甲色素沉著、粘膜潰瘍、穀丙轉氨酶升高、蕁麻疹、口咽部感覺異常或視力模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用藥特別在妊娠初期的三個月,由於環磷酰胺有致突變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複方環磷胺片治療時必須終止哺乳。兒童用藥:本品進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藥理作用

1.少數病人可出現惡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征、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解熱不得超過3天如症狀不緩解請谘詢醫師或藥師2.1歲以下兒童應醫師指導下使用3.不能同時服用其含有解熱鎮痛藥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4.服用本品期間不得飲酒或含有酒精飲料5.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60歲以上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製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6.下列情況患者應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7.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8.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9.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10.請將本品放兒童不能接觸地方11.兒童必須成人監護下使用12.如正使用其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下列情況應慎用:骨髓抑製、有痛風病史、肝功能損害、感染、腎功能損害、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有泌尿素結石史、以前曾接受過化療或放射治療。 2.用藥期間須定期檢查白細胞計數及分類、血小板計數,腎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膽紅素、穀丙轉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腎功能損害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現尿酸性腎病時,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預防,大量補液、堿化尿液及(或)給予別嘌醇。 5.當腫瘤細胞浸潤骨髓或以往的化療或放射治療引起嚴重骨髓抑製,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 6.如有明顯的白細胞減少(特別是粒細胞減少)或血小板減少,應停用本品。 7.對診斷的幹擾:本品可使血清膽堿酯酶減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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