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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膽草片
苦膽草片

苦膽草片

非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苦膽草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Z20044051

生產企業: 吉林高邈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清熱燥濕,瀉火。用於目赤口燥,咽喉腫痛。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苦膽草片
苦膽草片
琥乙紅黴素片
琥乙紅黴素片
主要成分

本品成分為龍膽。輔料為蔗糖﹑滑石粉。

本品主要成份為琥乙紅黴素。

生產企業

吉林高邈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利君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Z20044051

國藥準字H1999926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清熱燥濕,瀉火。用於目赤口燥,咽喉腫痛。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軍團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過4g。預防鏈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體或溶脲脲原體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時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時1次,共14日。小兒,按體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嚴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兒,按體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療程14日。

副作用

尚不明確。

對本品或其他紅黴素製劑過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損害者及孕婦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因出現肝毒性反應的可能性增加,故孕婦禁用。 2.由於本品有相當量進入母乳中,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暫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本品清熱燥濕,瀉火。用於目赤口燥,咽喉腫痛。

1.本品可作為青黴素過敏患者治療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藥:溶血性鏈球菌、肺炎鏈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體炎、急性咽炎、鼻竇炎;溶血性鏈球菌所致猩紅熱、蜂窩織炎;白喉及白喉帶菌者;氣性壞疽、炭疽、破傷風;放線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軍團菌病;3.肺炎支原體肺炎;4.肺炎衣原體肺炎;5.衣原體屬、支原體屬所致泌尿生殖係感染;6.沙眼衣原體結膜炎;7.厭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腸彎曲菌腸炎;9.百日咳;10.風濕熱複發、感染性心內膜炎(風濕性心髒病、先天性心髒病、心髒瓣膜置換術後)及口腔、上呼吸道醫療操作時的預防

藥理作用

尚不明確。

本品屬大環內酯類抗生素,為紅黴素的琥珀酸乙酯,在胃酸中較紅黴素穩定。對葡萄球菌屬(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組鏈球菌和革蘭陽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屬、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鮑特氏菌等也對本品敏感。本品對除脆弱擬杆菌和梭杆菌屬以外的各種厭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對軍團菌屬、胎兒彎曲菌、某些螺旋體、肺炎支原體、立克次體屬和衣原體屬和衣原體也有抑製作用。本品係抑菌劑,但在高濃度時對某些細菌也具殺菌作用。本品可透過細菌細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與細菌核糖體的50S亞基形成可逆性結合,阻斷轉移核糖核酸(t-RNA)結合至P位上,同時也阻斷了多肽鏈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從而抑製細菌蛋白質合成。

注意事項

1.忌煙、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藥期間同時服用滋補性中藥。 3.有高血壓、心髒病、糖尿病、肝病、腎病等慢性病嚴重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服藥3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5.兒童、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服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溶血性鏈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療時,至少需持續10日,以防止急性風濕熱的發生。 2.腎功能減退患者一般無需減少用量,但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劑量應適當減少。 3.用藥期間定期檢查肝功能。 4.患者對一種紅黴素製劑過敏或不能耐受時,對其他紅黴素製劑也可能過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細菌對紅黴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異,故應做藥敏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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