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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孢丙烯片
頭孢丙烯片

頭孢丙烯片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頭孢丙烯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53062

生產企業: 山東羅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頭孢丙烯片
頭孢丙烯片
克拉黴素膠囊
克拉黴素膠囊
主要成分

頭孢丙烯。

本品主要成份為克拉黴素,其化學名稱為:6-0-甲基紅黴素。

生產企業

山東羅欣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國藥集團汕頭金石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53062

國藥準字H1999116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適用於克拉黴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體炎、咽炎、副鼻竇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氣管炎、細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也用於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鳥分枝杆菌感染、幽門螺杆菌感染的治療。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13歲或以上)上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1次;下呼吸道感染,每次0.5g,每天2次;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每天0.5g,分1次或2次,嚴重病例每次0.5g,每天2次。2至12歲兒童上呼吸道感染,按體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皮膚或皮膚軟組織感染,按體重一次20mg/kg,每天1次。6個月嬰兒至12歲兒童中耳炎,按體重一次15mg/kg,每天2次;急性鼻竇炎,一般按體重一次7.5mg/kg,每天2次;嚴重病例,按體重一次15mg/kg體重,每天2次。療程一般7~14天,但b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急性扁桃體炎、咽炎的療程至少10天。腎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患者服用頭孢丙烯應按下表調整劑量:肌酐清除率(ml/min)劑量(mg)服藥間隔30-120常用量;常規時間0-29*50%常用量常規時間血液透析可清除體內部分頭孢丙烯,因此應在血透完畢後服用。肝損傷:肝功能受損患者無需調整劑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0.25g,每12小時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0.5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6~14日。兒童:口服,6個月以上的兒童按體重一次75mg/kg,每12小時1次。或按以下方法給藥:體重8-11kg,一次62.5mg,每12小時1次:體重12~19kg,一次125mg,每12小時1次:體重20-29kg,一次187.5mg,每12小時1次:體重30-40kg,一次250mg,每12小時1次: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應連續服用5~10日。

副作用

對本品及其他頭孢菌素類過敏患者禁用。

1.主要有口腔異味(3%),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2%3%),頭痛(2%),血清氨基轉移酶短暫升高。2.可能發生過敏反應,輕者為藥疹、尊麻疹,重者為過敏及Stevens-Johnson症。3.偶見肝毒性、艱難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腸炎。4.曾有發生短暫性中樞神經係統副作用的報告,包括焦慮、頭昏、失眠、幻覺、惡夢或意識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藥物的關係仍不清楚。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動物實驗中本品對胚胎及胎兒有毒性作用,同時本品及其代謝產物可進入母乳中,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6個月以下兒童的療效和安全性尚未確定。老年用藥:老年人的耐受性與年輕人相仿。

成分

用於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輕、中度感染:(1)上呼吸道感染;(2)下呼吸道感染(3)皮膚和皮膚軟組織感染。

適用於克拉黴素敏感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鼻咽感染:包括扁桃體炎、咽炎、副鼻竇炎。下呼吸道感染:包括支氣管炎、細菌性肺炎、除SARS外的非典型肺炎。皮膚軟組織感染:膿皰病、丹毒、毛囊炎、癤和傷口感染。急性中耳炎、肺炎支原體肺炎、沙眼衣原體引起的尿道炎及宮頸炎等。也用於軍團菌感染,或與其他藥物聯合用於鳥分枝杆菌感染、幽門螺杆菌感染的治療。

藥理作用

1.頭孢維他命的不良反應與其他口服頭孢菌素相似,主要為胃腸道反應,包括腹瀉,惡心,嘔吐和腹痛等。亦可發生過敏反應,常見為皮疹,蕁麻疹。兒童發生過敏反應較成人多見,多在開始治療後幾天內出現,停藥後幾天內消失。其他不良反應較少,包括:肝膽係統:AST(穀草轉氨酶)和ALT(穀丙轉氨酶)升高。偶見堿性磷酸酶和膽紅素升高。膽汁瘀積性黃疸罕見。中樞神經係統:眩暈,多動,頭痛,精神緊張,失眠。偶見嗜睡。所有這些反應均呈可逆性。血液係統:白細胞減少,嗜酸性粒細胞增多。腎髒:血清尿素氮增高,血清肌酐增高。其他:尿布皮炎樣皮疹和二重感染,生殖器瘙癢和陰道炎。下述不良事件,無論是否已明確其與頭孢丙烯的因果關係,在上市後監測中均少見。過敏,血管神經性水腫,結腸炎(包括偽膜性結腸炎),多形性紅斑,發熱,血清病樣反應,Stevens-Johnson綜合征和血小板減少症。2.頭孢菌素類藥物的不良反應除上述所列使用頭孢丙烯發生的不良反應外,頭孢菌素類藥物尚有以下的不良反應和引起實驗室檢查異常: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出血,腎功能不全,中毒性表皮壞死,中毒性腎病,凝血酶原時間延長,Coomb試驗陽性,LDH增高,全血細胞減少,中性粒細胞減少,粒細胞缺乏症。有幾種頭孢菌素藥物與癲癇發作有關,特別是腎功能損傷患者未減少用藥量時(見“劑量和用法”)。如與藥物治療有關的癲癇發作,應停用藥物,並根據臨床表現進行抗驚厥治療。

注意事項

1.使用本品治療前,應仔細詢問病人是否有頭孢丙烯和其他頭孢菌素類藥物、青黴素類及其他藥物的過敏史。有青黴素過敏史患者服用本品應謹慎。凡以往有青黴素類藥物所致過敏性休克史或其他嚴重過敏反應者不宜使用本品。如發生過敏反應,應停止用藥。嚴重過敏反應需使用腎上腺素並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包括給氧、靜脈輸液,靜注抗組胺藥、皮質激素、升壓藥及人工呼吸。2.幾乎所有抗菌藥物包括頭孢丙烯長期使用可引起非敏感性微生物的過度生長,改變腸道正常菌群,誘發二重感染,尤其是偽膜性腸炎。因此應仔細觀察用藥病人服藥後的反應,特別注意對繼發腹瀉患者的診斷。如在治療期間發生二重感染,應采取適當的措施。對偽膜性腸炎患者,輕度病例僅需停用藥物,而中至重度病例,根據臨床症狀采取調節水和電解質平衡,補充蛋白,和用對耐藥菌有效的抗菌藥物治療。3.確診或疑有腎功能損傷的病人(見用法用量)在用本品治療前和治療時,應嚴密觀察臨床症狀並進行適當的實驗室檢查。在這些病人中,常規劑量時血藥濃度較高或/和排泄減慢,故應減少本品的每日用量。同時服用強利尿劑治療的病人使用頭孢菌素應謹慎,因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對腎功能產生有害影響。患有胃腸道疾病,尤其是腸炎病人應慎用頭孢丙烯。請仔細閱讀說明書並遵醫囑使用。

1.肝功能損害、中度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慎用。 2.腎功能嚴重損害(肌酐清除率小於30m1/分鍾)者,須作劑量調整。常用量為一次025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劑0.5g,以後一次0.25g,一日2次。 3.本品與紅黴素及其他大環內酯類藥物之間有交叉過敏和交叉耐藥性。 4.與別的抗生素一樣,可能會出現真菌或耐藥細菌導致的嚴重感染,此時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時采用適當的治療。 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與食物或牛奶同服,與食物同服不影響其吸收。 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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