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腦發育遲緩的症狀主要是智力低下。患兒可能有以下病史:父母是近親婚姻;母親懷孕年齡在16歲以下或40歲以上;母親患有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疾病;懷孕早期有病毒感染史;母親有習慣性流產、先兆流產、妊娠高血壓、羊水過多史;生產過程為早產、急產、引產、剖腹產小兒;出生後出現新生兒窒息、缺氧、核黃疸等病史。
小兒出生後1~3個月內異常安靜,哭鬧少或多哭,4個月無反應,6個月不會笑,12個月不會坐下,18個月不說話。患兒經常張口、伸舌、流涎、磨牙,經常出現無意識表情、動作、尖叫或哭鬧,眼睛沒有神,不能有意識地注視事物,注意力不集中,對周圍事物反應較差,語言明顯落後於同齡兒童,還有運動、視力、聽力障礙。患兒頭部呈小頭或頭部畸形或腦積水。
妊娠16~20周時,應用羊水做染色體及生化檢查,及時發現智力低下的原因,必要時可終止妊娠。為能治療的疾病爭取早期診斷,早期治療,減輕對智力的影響。早產、窒息、缺氧、核黃疸患兒應積極搶救。患兒要耐心細致地加強語言和運動訓練,使患兒能夠自理,從事簡單的勞動。
大腦發育遲緩綜合征是致殘最大的一組疾病,一旦導致腦組織嚴重損傷,治療極為困難,因此早期預防極為重要。要做到不要近親婚配;懷孕年齡不能過大或過小;對有精神病家族史或一方大腦發育遲緩綜合征的婦女,盡量進行節育;對孕婦進行產前檢查和孕期保健,預防感染,並酌情酌情處理慢性疾病;預防可能影響腦發育的各種不良因素,包括產前、產時和產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