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在懷孕的第1個月開始需要進行產前檢查,定期做產前檢查,有利於關注腹中胎兒的發育情況,以及孕婦自身健康情況。
產前檢查通常是指在分娩之前所做的一係列檢查。通過做產前檢查,能夠有效推斷預產期,以及了解在懷孕期間身體的健康情況。一般在懷孕的12周之內,需要做B超檢查,血液檢查以及尿檢。在懷孕的第13周至16周時,需要做唐氏篩查。不同懷孕階段做的產前檢查項目不同。但都能夠了解胎兒的情況。
懷孕之後需要孕婦保持良好心態,避免情緒波動過大,同時還需要及時調整生活習慣,避免熬夜以及避免攝入刺激性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