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老人們總是願意叮囑兒孫們,“哎,菜趁熱了吃”、“趁熱喝湯胃裏暖和”。可是,隨著社會的發展以及醫學的進步,專家叮囑我們“吃飯不可太燙口”。
這裏,先為大家普及一個體溫的常識。我們的體表溫度大約在32℃左右,而人體的溫度超過37.4℃低於38℃即為低溫發熱,達到38℃—39℃即為中溫發熱,39℃—41℃為高熱,41℃以上為超高熱。肝和腦的溫度最高為38℃,而直腸溫度在36.9℃—37.9℃。這樣看來,人體各部分的溫度即使略有時節氣候條件的差異,也不會浮動太大。
如果服用過一些中藥衝劑的人留心的話,可能會留意到醫生一般會叮囑用40℃的水衝服。再結合上麵剛剛普及到的體溫常識,我們不難想到,40℃是一個非常有益於我們健康的溫度值。即使人體內溫度最高的直腸,一般情況下也不會超過37.9℃,也就不難想到,太熱或者太冷的食物都與我們的身體不相適應。因此,專家也建議我們吃飯要注意溫度,最好在40℃左右為宜。
那麼,如果食用過燙的食物會對我們的身體產生哪些壞處呢?首先,經常吃一些高溫的食物,比如麻辣燙、火鍋等,都會破壞我們的食管黏膜以及口腔黏膜。反複破壞的黏膜脫落後形成假黏膜,即潰瘍。年複一年長此以往,還會導致癌變。再者,傷害腸胃。過熱的食物或飲料進入胃裏,會破壞胃黏膜,最終導致慢性胃炎的發生。最後,很多人也許都沒有想到過熱的食物和飲料也會破壞牙釉質,影響牙齒的健康。
以上介紹了燙口食物的“三大罪狀”,那麼也許很多人都會有一個問題:怎樣判斷食物的溫度不過於燙呢?
對於這個問題,最科學準確的測量方法是使用溫度計。但是,畢竟我們一日三餐,飯菜種類多不說,經常拿溫度計測量也頗不方便。專家就告訴我們一個更為簡單直接的辦法:感覺。
我們洗澡的時候使用的水溫度大約在40℃多一些,這個水溫,我們用手和身體的體表溫度去感覺的話就是有一點點熱,但更多的感覺是“溫暖舒服”。那麼食物的溫度也是可以感覺出來的。超過口腔溫度,人便會感覺到很不舒服,甚至有些情況下還會不小心“燙傷了舌頭”。即使沒有燙傷舌頭,口腔“勉強”可以接受,這個食物的溫度依舊是不利於健康的。因此,吃飯的時候感覺到食物的溫度以“溫暖”、“微熱”“餘溫”為佳。
看了上麵的文章,如果你還不知道這個常識或者你有家人朋友有這個吃燙口食物的習慣,為了大家的健康,那就趕快與他們分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