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救處理
現場急救包括止血、減少創口感染、防止再損傷和迅速轉送,以爭取時間早期治療。若發生骨折,應予臨時固定。
二、早期清創
對開放性損傷,要求在嚴格的無菌條件下盡早清創,以減少感染機會。爭取在傷後6—8h內進行。超過12h,則發生感染的可能性增加。若有較大血管損傷引起大出血,采用止血帶止血。上止血帶的正確部位應在上臂上14處,局部要有襯墊,記錄時間,並每隔1小時鬆開止血帶5—10min,以防引起缺血性肌攣縮或肢體壞死。切忌將止血帶綁紮在上臂中下段,以防壓迫橈神經。
三、刷洗傷肢
範圍隻限於傷肢正常皮膚,創口內不刷洗。若創口內汙染嚴重或有異物,可用棉球或紗布輕拭創麵。從創口周圍開始,至肘上10cm左右,用無菌刷子和無菌軟皂刷洗三遍,每次用自來水或生理鹽水衝洗;創口內用0.1%新潔爾滅液衝洗。刷洗完畢拭淨。常規以碘酊、酒精消毒皮膚。
四、創口處理
1.檢查皮膚缺損程度,判定是否需要植皮。
2.對於深部組織損傷,爭取在清創的同時進行修複。若創麵汙染嚴重,受傷時間超過12h,或者修複技術有困難,可隻行清創,閉合傷口,二期手術修複探部組織。
3.對已失去活力的皮膚應切除,盡量保留健康皮膚。
4.清創完畢,創口內用生理鹽水衝洗.並用0.1%新潔爾滅液浸潤3—5min。若受傷時間校長,或疑有厭氧菌感染,可加用3%過氧化氫溶液浸泡數分鍾,再用鹽水衝洗。
5.創口無明顯皮膚缺損時,采用單純縫合,創口縱行越過關節,或與指埃邊緣平行或與皮膚垂直者,采用“Z”字成形術改變切口方向,以免日後短痕攣縮,影響手部功能。
6.對受傷時間較長或汙染嚴重的傷口,清創後不予縫合,刨口用生理鹽水紗條引流,觀察3—5日後再行延期縫合或植皮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