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在身體健康且經醫生評估允許的情況下,一般可以遊泳。但需結合孕周、個人體質及孕期並發症等情況綜合判斷,並在運動過程中注意安全。
孕期遊泳屬於低衝擊運動,對關節壓力較小,適合孕中期身體狀況穩定的孕婦。水的浮力可幫助減輕子宮增大帶來的腰部負擔,改善下肢水腫。同時規律遊泳有助於控製體重增長,增強心肺功能。但需選擇清潔的泳池,避免水溫過低或過高,建議將遊泳時間控製在30-60分鍾內。
需特別注意的是,存在前置胎盤、宮頸機能不全、胎膜早破、妊娠高血壓等情況的孕婦禁止遊泳。孕早期和孕晚期最後一個月通常不建議遊泳,前者因胎兒著床不穩定,後者因宮頸逐漸軟化可能增加感染風險。遊泳過程中如出現宮縮頻繁、陰道流液或出血等情況需立即停止。
建議孕婦在專業教練指導下進行水中運動,選擇仰泳、自由泳等不易擠壓腹部的泳姿,避免劇烈蹬腿動作。遊泳前後注意補充水分和能量,穿著防滑拖鞋防止摔倒。任何孕期運動都應以安全為前提,遵循個體化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