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是否可以同房需根據具體情況判斷,通常孕中期在醫生評估無禁忌證後可適當進行,但孕早期、孕晚期或存在高危因素時應避免。
孕中期即懷孕14-28周時,若孕婦無前置胎盤、宮頸機能不全等高危因素,且產檢顯示胎兒發育正常,可遵醫囑適當同房。此階段胎盤形成相對穩定,流產風險較低,但需注意動作輕柔並避免壓迫腹部。
孕早期(12周前)因胚胎著床不穩定,同房可能刺激子宮收縮,增加流產風險。孕晚期(28周後)子宮敏感度增高,同房可能誘發宮縮導致早產或胎膜早破。此外,存在妊娠期高血壓、前置胎盤、宮頸鬆弛或既往流產史的孕婦,整個孕期均需禁止同房。
建議孕婦在每次產檢時主動向醫生谘詢自身情況是否適合同房。同房前後需注意清潔衛生,選擇側臥位等不會壓迫腹部的姿勢,出現腹痛、出血或胎動異常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並就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