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燒傷屬於最嚴重的燒傷類型,可累及皮膚全層甚至皮下組織、肌肉或骨骼,可能造成永久性損傷及功能障礙。這類燒傷必須及時接受專業治療,否則可能引發嚴重並發症。
三度燒傷的嚴重性主要體現在皮膚全層損傷。此時表皮、真皮及皮膚附件完全壞死,創麵呈蠟白或焦痂狀,痛覺消失。由於皮膚屏障功能完全喪失,燒傷部位極易發生感染,可能引發敗血症等全身性並發症。深度燒傷愈合後常伴隨瘢痕攣縮,可能影響關節活動或器官功能,特別是麵部、手部等特殊部位可能導致毀容或殘疾。燒傷麵積超過10%體表麵積時,全身炎症反應可能引發休克、多器官功能衰竭等致命風險。
所有三度燒傷患者均需立即送往燒傷專科醫院救治。治療通常需要手術清創,根據損傷程度選擇植皮或皮瓣修複。住院期間需嚴格預防感染,進行營養支持及康複訓練。燒傷恢複期應堅持瘢痕防治措施,包括壓力療法、矽酮製劑使用及功能鍛煉,必要時需多次整形修複手術。治療周期可能持續數月到數年,需做好長期康複準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