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血緣真相需要法律裁定時,司法親子鑒定成為關鍵證據
打官司所需的親子鑒定必須是司法親子鑒定,它與個人私下進行的親子鑒定有本質區別,其過程和結果具有法律效力,能夠作為法庭證據使用。
01 了解司法親子鑒定的法律地位
打官司所用的親子鑒定,在法律上稱為司法親子鑒定。這種鑒定與個人親子鑒定在程序和要求上存在顯著差異。
司法親子鑒定是完全公開的,必須由父親、母親和孩子三方同意,共同到場,帶齊相關有效證件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等。
整個過程嚴格遵循法律程序,確保鑒定結果能夠作為法庭上的呈堂證供。
相比之下,個人私下進行的親子鑒定本身就是不公開的,所以鑒定委托人有權不提供任何證件。
個人親子鑒定無法保證標本的確切性,及鑒定程序和親子鑒定機構資質合法性,不符合訴訟程序中對證據準確、真實、公正、有效的要求,因此往往隻是用於個人參考,而無法作為訴訟程序中證據使用。
02 打官司親子鑒定的申請流程
進行司法親子鑒定有著嚴格的流程規定,任何環節的疏忽都可能影響鑒定結果的法律效力。
委托環節是啟動鑒定的第一步。當事人可以通過相關部門、法院、律師事務所辦理委托手續,也可以直接個人委托進行司法鑒定。
按照規定,被鑒定人至少應由成年父親和兒子組成,所有成年被鑒定人均應自願同意鑒定。
采樣過程要求所有被鑒定人親自到鑒定機構,在司法鑒定人的監督下進行,以確保樣本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常見的采樣樣本有血液、口腔拭子等。
整個采樣過程會對被鑒定人的身份進行嚴格核驗,並采集照片和指紋作為身份識別依據。
03 親子鑒定在訴訟中的特殊原則
在處理涉及親子鑒定的官司時,法院會遵循一些特殊原則,以平衡各方權益。
當事人自願原則是親子鑒定的基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批複,對於雙方當事人同意作親子鑒定的,一般應予準許。
一方當事人要求作親子鑒定的,應視具體情況從嚴掌握。
尊重子女意願也是重要考量因素。從對未成年子女的保護角度,如果子女已具有一定的識別和辨別能力,還須征求子女的意見。
在實務中,法院不能主動依職權委托有關部門作親子鑒定。
隻有當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訴訟中向法院提出作親子鑒定的申請時,法院才能考慮是否啟動親子鑒定的程序。
04 拒絕鑒定的法律後果
在訴訟過程中,當一方提出親子鑒定申請而另一方拒絕配合時,法律有明確的處理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否認親子關係,並已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否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同樣,如果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在實際案例中,曾有當事人持有單方委托的親子鑒定報告,但法院認為,其未征得另一方及子女的同意,單方委托有關機關進行親子鑒定,不符合最高法院批複的規定,鑒定程序不合法,該鑒定報告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05 選擇正規鑒定機構的要點
進行打官司用的親子鑒定,選擇正規合法的鑒定機構至關重要。
合格的司法親子鑒定機構必須持有由司法行政部門頒發的 《司法鑒定許可證》 ,許可項目中應明確包含"法醫物證鑒定"或"親權鑒定"。
資質審查是選擇鑒定機構時的必要環節。你可以通過查看機構的營業執照、司法鑒定許可證等證件,確認機構的合法性和權威性。
一般來說,每個大城市都有相應的鑒定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並非所有醫院都能進行司法親子鑒定。有的醫院可能不具備鑒定能力,而專業的親子鑒定中心和部分大型醫院的附屬鑒定部門通常具備相應資質。
進行打官司用的親子鑒定,必須選擇具備《司法鑒定許可證》的正規機構。鑒定前準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
如果對方拒絕配合鑒定,記得收集必要證據,法院可根據現有證據推定親子關係是否成立。
鑒定結果出來後,無論是確認還是否認親子關係,都將對家庭關係產生深遠影響,建議謹慎考慮後再做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