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丙肝實現病毒清除後的臨床獲益毋庸置疑,不僅可改善臨床結局,而且降低了丙肝病毒的傳染性,同時改善了患者的生活質量。至此,我們是否就不用去關注經治療獲得持續病毒學應答的慢丙肝患者了呢?其實不是,慢丙肝的DAA治療時代還有未被滿足的要求。主要包括:
1)丙肝在感染和複發問題:研究表明,達到SVR後丙肝病毒再感染的機率非常低,但仍可出現在高感染風險的人群中。所以,對具有再感染風險的患者尤其是高風險人群,仍然應該進行定期監測。至於取得SVR12以後的後期複發問題。從研究數據看,治療並達到SVR以後,複發的時間大部分是在後期,多見於治療結束後48周以後,多見於1a型。所以,獲得SVR後仍應監測丙肝病毒的RNA,尤其是在後期治療結束以後。
2)肝硬化失代償患者仍有肝細胞癌發生的風險:已有多項研究數據表明,實現SVR12可降低慢性丙肝新發肝癌的發生率,但不能完全消除肝癌發生的風險。F3或肝硬化患者是DAA治療獲得SVR後肝癌的最高危險人群,應作為肝癌的重點監控對象。可以每三到六個月檢查一次MRI或者CT、磁共振。
3)獲得SVR後,還應該常規監測疾病的緩解和進展:慢性丙肝患者實現SVR後疾病進展得到改善,但是也有研究顯示仍有部分人群可進展。對於無靜脈曲張者,獲得SVR後發展為靜脈曲張的風險較未獲得SVR者低,但對於有輕微靜脈曲張者,獲得SVR並未顯著降低後期靜脈曲張發生率。所以,建議肝硬化患者進行靜脈曲張出血隨訪和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