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城主治醫師

江西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  消化二科

便秘型腸易激綜合征診斷標準

病情描述:

便秘型腸易激綜合征診斷標準

醫生回答:

便秘型腸易激綜合征的診斷標準主要包括以下幾點:首先,患者需要有持續或反複出現的腹痛或腹部不適,且症狀至少持續6個月。其次,在過去的3個月中,患者每周至少有一天出現腹痛或腹部不適。此外,患者需要滿足以下兩項或兩項以上條件:1)排便後腹痛或腹部不適緩解;2)排便頻率異常(每周少於3次);3)糞便硬度異常。最後,診斷前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導致類似症狀的疾病。需要注意的是,IBS-C的診斷主要依賴於患者的病史和症狀,而非實驗室檢查或影像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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