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體溫通常指的是人體核心體溫低於35攝氏度。這種情況可能發生在多種情況下,如長時間暴露在寒冷環境中、身體代謝異常或某些疾病的影響。
低體溫的發生可能由多種因素引起,其中較為常見的包括長時間處於低溫環境中,如冬季戶外活動沒有適當保暖措施;某些疾病如甲狀腺功能減退、營養不良或慢性消耗性疾病也可能導致體溫下降。此外,某些藥物的副作用、老年人體溫調節能力下降以及新生兒體溫調節機製不成熟等都可能引起低體溫。
對於低體溫,日常生活中應注意保持適當的體溫,特別是在寒冷天氣中要穿足夠的衣物保暖。如果出現低體溫症狀,應及時就醫,醫生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治療措施。在治療過程中,患者應遵醫囑用藥,不可自行盲目用藥,以免加重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