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及時接受抗病毒治療,患者可以有效地清除HCV病毒,減輕肝髒損傷,預防並發症的發生,並降低HCV傳播的風險。因此,對於所有HCV RNA陽性的患者,積極治療是非常重要的。對於所有丙型肝炎病毒(HCV)RNA陽性的患者,無論是否存在肝硬化、合並慢性腎髒疾病或其他肝外表現,都應接受抗病毒治療。特別是對於一些情況下病情較為嚴重的患者,包括進展期肝纖維化或肝硬化、有顯著的肝外表現(如HCV相關混合冷球蛋白血管炎、HCV免疫複合物相關腎病、非霍奇金B細胞淋巴瘤等)、肝移植後HCV複發、合並其他加速肝病進展的疾病(如其他實質器官或幹細胞移植術後、HBV/HCV共感染、HIV/HCV共感染、糖尿病等)、以及存在傳播HCV高風險的患者(如靜脈藥癮者、有生育願望的育齡期女性、血液透析患者等),都應立即進行抗病毒治療。對於育齡期女性,應在接受直接抗病毒藥物療前先進行妊娠篩查。如果已經懷孕,可以推遲治療,直至分娩和哺乳期結束後再開始抗病毒治療。如果妊娠試驗結果為陰性,則需要告知患者,在服用DAAs期間應采取避孕措施,以避免懷孕。
帶狀皰疹疫苗可以管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