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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評分

治療階段

其它

藥品名稱

HLX208片

適應症

BRAF V600E突變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癌種

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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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同意 簽署知情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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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入組 成功參加臨床試驗
登記號:CTR20222996
項目用藥:HLX208片
適應症:BRAF V600E突變晚期非小細胞肺癌
疾病:肺癌
實驗分期:其它
申辦方:上海複宏漢霖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開展區域:
試驗傷害保險:有
招募截止時間:

簡要入排方案

入排標準

1 年齡≥18周歲,且要求Ib期不超過75周歲,II期不超過80周歲,性別不限;
2 受試者須在驗前對本研究知情同意, 自願入組並簽署書麵的受試者須在驗前對本研究知情同意, 自願入組並簽署書麵的願意遵守方案規定的所有研究程序和則 ;
3 Ib期經組織學或細胞確診的不可切除轉移性惡實體腫瘤受試者; II期經組織學或細胞確診的轉移性非小肺癌受試者;
4 研究中心或實驗室檢測明確存在 BRAF V600E突變 ;(1、受試者在研究中心[包括研究者認可的第三方檢測實驗室 ]使用 PCR或 NGS方法檢測為相應突變的受試者可入組; 2、II期所有入組受試者所有入組受試者必須進行中心實驗室檢測或者複測; )
5 研究中心或實驗室檢測PD-L1陽性 (TPS或者 TC≥1%);(1、受試者在研究中心[包括研究者認可的第三方檢測實驗室包括研究者認可的第三方檢測實驗室]為TPS或者TC≥ 1%受試者可入組; 2、II期所有入組受試者必須進行中心實驗室檢測或者複測;)
6 Ib期:既往經標準治療失敗(若為NSCLC受試者定義為標準治療含鉑化療雙藥和免疫檢查點抑製劑[ICI]失敗)、或不耐受標準治療或尚無標準治療方案、或現階段不適合標準治療;Ⅱ期:既往至少經一線標準治療失敗、或不耐受一線標準治療;
7 既往係統性抗腫瘤治療(如化療、放療、靶向藥物或有抗腫瘤適應症的中藥等)結束距本研究首次用藥須≥2周,免疫治療須≥4周,姑息放療在首劑研究藥物之前須≥1周,且治療引起的AE恢複至CTCAE v5.0 ≤1級(除外脫發);
8 ECOG體力評分0-1分;
9 預計生存時間3個月以上;
10 受試者同意提供足夠的既往儲存的腫瘤組織標本或同意進行活檢采集腫瘤組織和血樣以進行BRAF V600E突變(必須有)、PD-L1表達(必須有)、CRAF、PTEN、RAS、MEK、NF1、PIK3CA、MSI、TMB、BRAF V600E突變豐度(盡可能提供)檢測; 注:建議提供首次研究用藥前2年內,采集於非放療部位,經福爾馬林固定的腫瘤組織樣本。石蠟包埋的腫瘤標本(首選),或福爾馬林固定石蠟包埋(formalin fixed paraffn embed-ded, FFPE)腫瘤標本或未染色新切的連續組織切片(載玻片)。還必須提供上述標本的相關病理報告。新鮮采集標本、切除術、空心針芯活檢、切除、切開、衝壓或鉗夾活檢均在可接受範圍內(首選新獲得的組織)。不接受針吸樣本(即缺乏完整的組織結構僅提供細胞懸液和/或細胞塗片的樣本)、刷塗樣本、來自胸腔或腹腔積液的細胞沉澱樣本。組織樣本和血液樣本要求詳見實驗室操作手冊。
11 對於實體瘤,根據RECIST 1.1,經研究中心評估至少有一個可測量的腫瘤病灶(腦轉移病灶不作為唯一可測量病灶); 注:可測量靶病灶不能選自既往放療部位。如果既往放療部位的靶病變是唯一一個可選靶病灶,研究者需提供顯示該病灶明顯進展的前後影像學數據。
12 研究用藥首次用藥前7天內實驗室檢查證實有充分的器官功能(在首次用藥前14天內,未接受如輸血、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 血液係統: 嗜中性粒細胞(ANC)1.5×109/L~9.5×109/L;血小板(PLT)≥80×109/L;血紅蛋白(Hb)≥90g/L 肝功能: 總膽紅素(TBIL)≤1.5×正常值上限(ULN);穀氨酸氨基轉移酶(ALT)≤2.5×ULN,肝轉移受試者≤5×ULN;天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AST)≤2.5×ULN,肝轉移受試者≤5×ULN 腎功能: 肌酐(Cr)≤1.5×ULN,如>1.5×ULN,肌酐清除率需≥50ml/分鍾(根據Cockcroft-Gault公式計算) 凝血功能: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APTT)≤1.5×ULN;凝血酶原時間(PT)≤1.5×ULN;國際標準化比值(INR)≤1.5×ULN
13 能夠吞服並保留口服藥物且不得存在任何可改變吸收的具有臨床意義的胃腸道異常;
14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試者(男性和女性)必須同意在試驗期間和至HLX208片末次給藥至少90天內,斯魯利單抗末次給藥後至少6個月內(以晚發生者為準)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激素或屏障法或禁欲);育齡期的女性受試者在入選前7天內的妊娠試驗必須為陰性。

排除標準

1 II期:既往接受過BRAF抑製劑或MEK抑製劑治療;
2 II期:既往接受過任何T細胞共刺激或免疫檢查點治療,如: CTLA-4、PD-1、PD-L1/2或其他靶向T細胞的藥物;
3 已知存在EGFR 突變或ALK 重排 (EGFR突變受試者既往接受過EGFR抑製劑治療後疾病進展的除外);
4 研究藥物首次用藥前28天內,接受過重大手術,本研究重大手術定義:術後至少需要3周恢複時間,才能夠接受本研究治療的手術;
5 首次使用研究藥物前1周接受過CYP3A強抑製劑或強誘導劑治療;
6 通過適當幹預後無法控製的胸腔積液、心包積液或腹水;
7 有症狀的腦轉移(除非受試者接受治療> 3個月,首次用藥前4周內影像結果無進展證據,無需類固醇激素治療,且腫瘤相關的臨床症狀是穩定的)或腦膜轉移;
8 患有活動性肺結核病。既往和目前有間質性肺炎、塵肺、放射性肺炎、藥物相關肺炎、肺功能嚴重受損等可能會幹擾可疑的藥物相關肺毒性的檢測和處理的受試者;
9 研究藥物首次用藥前14天內,出現任何需要係統性給予抗感染治療的嚴重感染;
10 首次用藥前兩年內有其他惡性腫瘤病史,已治愈的宮頸原位癌或皮膚基底細胞癌除外;
11 乙型肝炎表麵抗原(HBsAg)(+)或乙肝核心抗體(HBcAb)(+),同時乙肝病毒脫氧核糖核酸(HBV-DNA)≥2500拷貝/mL或500 IU/mL,允許除幹擾素以外的預防性抗病毒治療;
12 HCV-RNA陽性(HCV抗體陽性者,需檢測HCV-RNA,若HCV-RNA也陽性不可入組);存在乙肝及丙肝共同感染的受試者需排除(HBsAg或HBcAb檢查呈陽性,且HCV抗體檢查呈陽性);
13 HIV抗體檢測陽性;
14 有嚴重的心腦血管疾病史: 1)研究藥物首次用藥前6個月內發生過腦血管意外(除外腔隙性腦梗塞、輕微腦缺血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等)、心肌梗塞、不穩定心絞痛、控製不良的心律失常(包括QTc間期男性≥ 450 ms、女性≥ 470 ms)(QTc間期以Fridericia公式計算); 2)美國紐約心髒病協會(NYHA)心功能分級>II級或左室射血分數(LVEF)<50%; 3)未控製的高血壓(積極治療後,收縮壓>150mmHg和或舒張壓>100mmHg)
15 研究藥物首次用藥前14天內或研究期間,需要使用皮質類固醇(> 10 mg/天潑尼鬆或等效劑量的同類藥物)或其他免疫抑製劑進行係統治療的受試者。在沒有活動性自身免疫疾病的情況下,允許吸入或局部使用類固醇,或劑量≤ 10 mg/天潑尼鬆療效劑量的腎上腺激素替代;
16 存在已知活動性或可疑自身免疫病。但允許患有自身免疫相關甲狀腺功能減退且接受甲狀腺激素替代治療的受試者參與研究;允許接受胰島素治療的經控製的1型糖尿病受試者參與研究;
17 已知有酒精或藥物依賴;精神障礙者或依從性差者;
18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9 首次給藥前28天內使用過活疫苗;
20 研究者認為受試者存在任何臨床或實驗室檢查異常或其他原因而不適合參加本臨床研究;

研究者信息

開展機構

上海市胸科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河北大學附屬醫院,浙江大學醫學院附屬邵逸夫醫院,臨沂市腫瘤醫院,安徽省胸科醫院,滄州市人民醫院,安徽省立醫院,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腫瘤醫院,湖北省腫瘤醫院,湖南省腫瘤醫院,浙江省台州醫院,徐州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患者權益

1.交通補助:每個探訪150-200元/次; 2.采血補助:每個探訪200元/次

其他臨床

【2型糖尿病】GZR4

癌種:2型糖尿病

試驗階段:II期

【2型糖尿病】HEC88473注射液

癌種:2型糖尿病

試驗階段:II期

【2型糖尿病】GZR18

癌種:2型糖尿病

試驗階段:II期

【類風濕性關節炎】絡痹通片

癌種:類風濕性關節炎

試驗階段:III期

【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布地格福吸入氣霧劑

癌種:過敏性哮喘、咳嗽變異性哮喘、哮喘、小兒哮喘、心源性哮喘

試驗階段: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