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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非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0328

生產企業: 珠海聯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功能主治:為減少耐藥菌的產生,保證鹽酸左氧氟沙星及其他抗菌藥物的有效性,左氧氟沙星隻用於治療或預防已證明或高度懷疑由敏感細菌引起的感染。在選擇或修改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考慮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的結果。如果沒有這些試驗的數據做參考,則應根據當地流行病學和病原菌敏感性進行經驗性治療。  在治療前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以分離並鑒定感染病原菌,確定其對鹽酸左氧氟沙星的敏感性。在獲得以上檢驗結果之前可以先使用左氧氟沙星進行治療,得到檢驗結果之後再選擇適當的治療方法。  與此類中的其他藥物相同,使用鹽酸左氧氟沙星進行治療時,銅綠假單胞菌的某些菌株可以很快產生耐藥性。在治療期間應定期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對抗菌藥物持續敏感,並在細菌出現耐藥性後能夠及時發現。  鹽酸左氧氟沙星口服製劑和注射劑可用於治療成年人(≥ 18歲)由下列細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輕、中、重度感染。如靜脈滴注對患者更為有利時(如患者不能耐受口服給藥等)可使用鹽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1.醫院獲得性肺炎: 治療由對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粘質沙雷氏菌、大腸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鏈球菌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氟康唑膠囊
氟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左氧氟沙星。

氟康唑

生產企業

珠海聯邦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南京恒生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0328

國藥準字H2003376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為減少耐藥菌的產生,保證鹽酸左氧氟沙星及其他抗菌藥物的有效性,左氧氟沙星隻用於治療或預防已證明或高度懷疑由敏感細菌引起的感染。在選擇或修改抗菌藥物治療方案時,應考慮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的結果。如果沒有這些試驗的數據做參考,則應根據當地流行病學和病原菌敏感性進行經驗性治療。  在治療前應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以分離並鑒定感染病原菌,確定其對鹽酸左氧氟沙星的敏感性。在獲得以上檢驗結果之前可以先使用左氧氟沙星進行治療,得到檢驗結果之後再選擇適當的治療方法。  與此類中的其他藥物相同,使用鹽酸左氧氟沙星進行治療時,銅綠假單胞菌的某些菌株可以很快產生耐藥性。在治療期間應定期進行細菌培養和藥敏試驗以掌握病原菌是否對抗菌藥物持續敏感,並在細菌出現耐藥性後能夠及時發現。  鹽酸左氧氟沙星口服製劑和注射劑可用於治療成年人(≥ 18歲)由下列細菌的敏感菌株所引起的下列輕、中、重度感染。如靜脈滴注對患者更為有利時(如患者不能耐受口服給藥等)可使用鹽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  1.醫院獲得性肺炎: 治療由對甲氧西林敏感的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粘質沙雷氏菌、大腸埃希菌、肺炎克雷白杆菌、流感嗜血杆菌或肺炎鏈球菌

本品主要用於以下適應症中病情較重的患者:

用法用量

鹽酸左氧氟沙星口服製劑和注射劑用於上述感染性疾病(詳見適應症)的治療,通用的用法...

本品的血漿消除半衰期長,因而治療陰道念珠菌病時僅需單劑量一次給藥;治療其他真菌感染時,每日亦隻需給藥一次,而給藥時間應持續至臨床症狀和體征消失或實驗室檢查提示真菌感染已消失。用藥時間不足可能導致感染的複發。艾滋病、隱球菌腦膜炎或複發性口咽部念珠菌病患者通常需要維持治療以預防複發。 成人用藥: 1.念珠菌血症、播散性念珠菌病及其他侵入性念珠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後每日200mg。根據臨床反應,可將日劑量增至400mg。療程亦視臨床反應而定。 2.隱球菌腦膜炎及其他部位隱球菌感染,常用劑量為第1日400mg,以後每日200至400mg。療程視服藥後臨床及真菌學反應而定,但對隱球菌腦膜炎而言,治療期一般為腦脊液菌檢轉陰後,再持續6~8周。為預防艾滋病患者的隱球菌腦膜炎複發,在患者完成一個療程的基本治療後,可繼續給予本品作維持治療,日劑量為200mg,持續10~12周。 3.口咽部念珠菌病: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7~14天。免疫功能嚴重受損者,可根據需要延長療程。對與牙托有關的萎縮性口腔念珠菌病,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14天,同時在牙托部位給予局部抗感染治療。其他粘膜念珠菌感染:如食道炎、非侵入性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念珠菌尿症、慢性粘膜皮膚念珠菌病等,常用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連續14~30天。 對上述粘膜念珠菌感染中異常難治的病例,劑量可增至每日100mg一次。 4.陰道念珠菌病:150mg一次單劑量口服。 5.為預防惡性腫瘤患者發生真菌感染,在患者接受化療或放療時,可每日一次口服本品50mg。 6.皮膚真菌病:對手癬、足癬、體癬、股癬、頭癬和皮膚念珠菌感染,推薦劑量為每周150mg一次或每日50mg一次,療程一般為2~4周;但足癬的療程可延長至6周;對花斑癬,推薦劑量為每日50mg一次,療程為2~4周,頭癬療程為6~8周。 7.指趾甲癬:每周150mg一次,療程2~4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 8.著色真菌病:每日400至600mg,療程4-6個月,視病情可適當延長療程。有研究資料報告,每日最高劑量可增至800mg。

副作用

本品為鹽酸左氧氟沙星,其活性成份為左氧氟沙星,文獻報道的左氧氟沙星的相關情況如下: 1.嚴重的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應下述嚴重和其他重要的不良反應已在

對氟康唑或其他三唑類藥物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詳見說明書。 兒童用藥:詳見說明書。 老年用藥:詳見說明書。

藥理作用

詳見說明書。

患者對本品一般能很好耐受,最常見的副反應為胃腸道症狀,包括惡心、腹痛、腹瀉及胃腸脹氣;其次為皮疹;某些患者,尤其那些有嚴重基礎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在接受氟康唑及其他三唑類抗真菌藥物治療過程中,可出現腎功能和血液學參數改變及肝功能異常。

注意事項

詳見說明書。

1.由於本品主要自腎排出,因此治療中需定期檢查腎功能。用於腎功能減退患者需減量應用。 2.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長期預防用藥,已導致念珠菌屬等對氟康唑等咪唑類抗真菌藥耐藥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無指征預防用藥。 3.治療過程中可發生輕度一過性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偶可出現肝毒性症狀。因此用本品治療開始前和治療中均應定期檢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現持續異常,或肝毒性臨床症狀時均需立即停用本品。 4.本品與肝毒性藥物合用、需服用本品兩周以上或接受多倍於常用劑量的本品時,可使肝毒性的發生率增高,故需嚴密觀察,在治療前和治療期間每兩周進行一次肝功能檢查。 5.本品應用療程應視感染部位及個體治療反應而定。一般治療應持續至真菌感染的臨床表現及實驗室檢查指標顯示真菌感染消失為止。隱球菌腦膜炎或反複發作口咽部念珠菌病的艾滋病患者需用本品長期維持治療以防止複發。 6.接受骨髓移植者,如嚴重粒細胞減少已先期發生,則應預防性使用本品,直至中性粒細胞計數上升至1×109/L以上後7天。 7.腎功能損害者,可按前述方案調整用藥劑量;血液透析患者在每次透析後可給予本品一日量,因為3小時血液透析可使本品的血藥濃度降低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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