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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妥布黴素注射液
硫酸妥布黴素注射液

硫酸妥布黴素注射液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硫酸妥布黴素注射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5020015

生產企業: 福建南少林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本品用於銅綠假單胞菌、變形杆菌屬、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杆菌屬、沙雷菌屬所致的新生兒膿毒症、敗血症、中樞神經係統感染(包括腦膜炎)、泌尿生殖係統感染、肺部感染、膽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燒傷、皮膚軟組織感染、急性與慢性中耳炎、鼻竇炎等,或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用於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無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硫酸妥布黴素注射液
硫酸妥布黴素注射液
消炎利膽片
消炎利膽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妥布黴素。

穿心蓮、溪黃草、苦木。

生產企業

福建南少林藥業有限公司

廣東萬年青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5020015

國藥準字Z4402315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本品用於銅綠假單胞菌、變形杆菌屬、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杆菌屬、沙雷菌屬所致的新生兒膿毒症、敗血症、中樞神經係統感染(包括腦膜炎)、泌尿生殖係統感染、肺部感染、膽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燒傷、皮膚軟組織感染、急性與慢性中耳炎、鼻竇炎等,或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用於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無效)。

清熱,祛濕,利膽。用於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用法用量

1、肌內注射或靜脈滴注。 2、成人按體重一次1-1.7mg/kg,每8小時1次,療程7-14日。 3、小兒按體重: (1)早產兒或出生0-7日小兒:一次2mg/kg,每12-24小時1次。 (2)其他小兒:一次2mg/kg,每8小時1次。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副作用

1、對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類過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鏈黴素引起耳聾或其他耳聾者禁用。 2、腎衰竭者禁用。

惡心、嘔吐、腹痛、腹瀉、皮疹、頭暈、頭痛、乏力、過敏樣反應、過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難等。

禁忌

成分

1、本品用於銅綠假單胞菌、變形杆菌屬、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腸杆菌屬、沙雷菌屬所致的新生兒膿毒症、敗血症、中樞神經係統感染(包括腦膜炎)、泌尿生殖係統感染、肺部感染、膽道感染、腹腔感染及腹膜炎、骨骼感染、燒傷、皮膚軟組織感染、急性與慢性中耳炎、鼻竇炎等,或與其他抗菌藥物聯合用於葡萄球菌感染(耐甲氧西林菌株無效)。

清熱,祛濕,利膽。用於肝膽濕熱所致的脅痛、口苦;急性膽囊炎、膽管炎見上述證候者。

藥理作用

1、全身給藥合並鞘內注射可能引起腿部抽搐、皮疹、發熱和全身痙攣等。 2、發生率較多者有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數顯著減少或尿量減少、食欲減退、極度口渴(腎毒性)、步履不穩、眩暈(耳毒性、影響前庭、腎毒性)。發生率較低者有呼吸困難、嗜睡、極度軟弱無力(神經肌肉阻滯或腎毒性)。本品引起腎功能減退的發生率較慶大黴素低。 3、停藥後如發生聽力減退、耳鳴或耳部飽滿感,須注意耳毒性。

注意事項

1、腎功能不全、肝功能異常、前庭功能或聽力減退者、失水、重症肌無力或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本品1個療程不超過7-14日。 3、交叉過敏:對一種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如鏈黴素、慶大黴素過敏的患者,可能對本品過敏。 4、對患者(尤其對腎功能減退者、早產兒、新生兒、嬰幼兒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嚴重失水等患者)應注意監測: (1)聽電圖:對老年患者須在用藥前、用藥過程中定期及長期用藥後用以檢測高頻聽力損害。 (2)溫度刺激試驗:在用藥前、用藥過程中定期及長期用藥後用以檢測前庭毒性。 (3)尿常規檢查和腎功能測定,在用藥前、用藥過程上中定期測定腎功能,以防止嚴重腎毒性反應。 (4)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監測本品的血清濃度,一般於靜脈滴注後30分鍾到1小時測血清峰濃度,於下次用藥前測血清穀濃度,當峰濃度超過12mg/ml、穀濃度超過2mg/ml時易出現毒性反應。 5、肌酐清除率在70ml/分鍾以下者其維持劑量須根據測得的肌酐清除率進行調整。 6、本品靜脈滴注時必須經充分稀釋。可將每次用量加入50-200ml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鈉注射液稀釋成濃度為1mg/ml(0.1%)的溶液,在30-60分鍾內滴完(滴注時間不可少於20分鍾),小兒用藥時稀釋的液量應相應減少。 7、本品不能靜脈注射,以免產生神經肌肉阻滯和呼吸抑製作用。不宜皮下注射,因可引起疼痛。 8、長期應用本品可能導致耐藥菌過度生長。 9、應給患者補充足夠的水分,以減少腎小管損害。 10、對實驗室檢查指標的幹擾:本品可使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濃度及血清乳酸脫氫酶濃度的測定值增高;血鈣、鎂、鉀、鈉濃度的測定值可能降低。 1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胎盤,在臍帶血中達到的濃度約與母血中相近,據報道氨基糖苷類曾引致人類胎兒聽力損害,故孕婦禁用。 (2)本品亦可在人乳中少量分泌,故哺乳期婦女慎用或用藥期間暫停哺乳。 12、兒童用藥:年齡對於本品的血藥濃度有顯著影響。劑量相同時,5歲以下小兒的平均血藥峰濃度約為成人的一半,5-10歲兒童約為成人的2/3。按體表麵積計算給藥劑量可消除年齡造成的差異。小兒應慎用本品。在小兒使用過程中,要注意監測聽力和腎功能,以防本品產生的腎毒性和耳毒性。 13、老年用藥:老年患者應用本品後可產生各種毒性反應,因此在療程中監測腎功能極為重要。腎功能正常者用藥後亦可能產生聽力減退。此外,老年患者應采用較小劑量或延長給藥間隔,以與其年齡、腎功能和第8對腦神經的功能相適應。 14、藥物過量: (1)本品過量的嚴重程度與劑量大小、患者的腎功能、脫水狀態、年齡以及是否同時使用有類似毒性作用的藥物等有關。成人一天用量超過5mg/kg,兒童一天用量超過7.5mg/kg或用藥療程過長以及對腎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藥劑量未作調整均可引起本品的毒性。毒性發作可發生在用藥後10天。毒性作用主要表現為腎功能損害以及前庭神經和聽神經的損害,也可發生神經肌肉阻滯和呼吸麻痹。 (2)本品無特異性對抗藥,過量或引起毒性反應時,主要用對症療法和支持療法。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有助於從血中清除本品。新生兒也可考慮換血療法。

1.非肝膽濕熱症患者,如脾胃虛寒證等不宜使用。 2.過敏體質者慎用。 3.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應定期監測肝腎功能。 4.合並膽道梗阻時不宜使用。 5.使用過程中應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如發熱,黃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時應及時請外科診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療程建議不超過2周。 8.服藥期間飲食宜清淡,忌食油膩及辛辣食物,並戒酒。 9.孕婦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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