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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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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70141

生產企業: 上海現代哈森(商丘)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鹽酸伊曲康唑膠囊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伊曲康唑。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鈉、丙二醇、苯甲酸和純化水。

生產企業

上海現代哈森(商丘)藥業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70141

國藥準字H1098320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0.1g為達到最佳吸收,應餐後立即給藥。1.念珠菌陰道炎:每次200mg,每天二次,療程為1天或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3天。2.花斑癬: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7天。3.皮膚真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高度角化區(如足底部癬、手掌部癬)需:延長治療15日,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4.口腔念珠菌病:每次1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15天。5.真菌性角膜炎:每次200mg,每天一次,療程為21天。6.對於一些免疫缺陷病人,如白血病、愛滋病或器官移植病人等,采用伊曲康唑膠囊治療真菌感染時,伊曲康唑的口服生物利用度可能會降低,劑量可加倍。7.甲真菌病:1)衝擊治療:每次200mg,每天二次,連用一周為一個衝擊療程。對於指甲感染,推薦采用兩個衝擊療程,每個療程間隔3周;對於趾甲感染,推薦采用三個衝擊療程。每個療程間隔3周。2)或者采用連續治療:每次200mg,每天一次,連用三個月。本品從皮膚和甲組織中清除比血漿慢,因此,對皮膚感染來說,停藥後2-4周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對甲真菌病來說在停藥後6-9個月達到最理想的臨床和真菌學療效

1.皮膚感染 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 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 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在已報告的伊曲康唑的不良反應中常見胃腸道不適,如厭食、惡心、腹痛和便秘;少見的副作用包括頭痛、可逆性肝酶升高、月經紊亂、頭暈和過敏反應(如瘙癢、紅斑、風團和血管性水腫)。有個例報告出現了外周神經病變和Stevens-Johnson綜合症(重症多形紅斑),但後者的原因不明。已有重要的潛在病理改變並同時接受多種藥物治療的大多數患者,在接受伊曲康唑膠囊長療程(約一個月以上)治療時,可見低血鉀症、水腫、肝炎和脫發等症狀。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症狀。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禁用。除非用於係統性真菌治療,但仍應權衡對胎兒有無潛在性傷害作用。哺乳期婦女不益使用。兒童用藥:因伊曲康唑用於兒童的臨床資料有限,因此建議不要把伊曲康唑用於兒童患者,除非潛在利益優於可能出現的危害。老年用藥:尚不明確。

成分

伊曲康唑膠囊適用於治療以下疾病:1.婦科:外陰陰道念珠菌病。2.皮膚科/眼科:花斑癬、皮膚真菌病、真菌性角膜炎和口腔念珠菌病。3.由皮膚癬菌和/或酵母菌引起的甲真菌病。4.係統性真菌感染:係統性曲黴病及念珠菌病、隱球菌病(包括隱球菌性腦膜炎)、組織胞漿菌病、孢子絲菌病、巴西副球孢子菌病、芽生菌病和其它各種少見的係統性或熱帶真菌病。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係廣譜抗真菌藥。其作用機製真菌細胞膜的合成,以及影響其代謝過程,對皮膚癬菌、念珠菌等有抗菌作用,對某些格蘭陽性球菌有一定療效。

注意事項

1.對持續用藥超過1個月的患者,以及治療過程中如出現厭食、惡心、嘔吐、疲勞、腹痛或尿色加深的患者,建議檢查肝功能。如果出現異常,應停止用藥。 2.伊曲康唑絕大部分在肝髒代謝,因而肝功能異常患者慎用(除非治療的必要性超過肝損傷的危險性)。 3.當發生神經係統症狀時應終止治療。 4.對腎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的排泄減慢,建議監測本品的血藥濃度以確定適宜的劑量。 5.育齡婦女使用本品時應采取適當的避孕措施。 6.胃酸降低時,會影響本品吸收。需接受酸中和藥物治療者,應在服用伊曲康唑至少2小時後,再服用這些藥物。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 11.出現局部敏感或過敏反應,應立即停藥並及時谘詢醫生。 12.當性伴侶被感染時也應給予適當的治療。 13.本品為局部用藥,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適當的胃排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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