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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磷酰胺片
環磷酰胺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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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磷酰胺片
環磷酰胺片
環磷酰胺片

環磷酰胺片

非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環磷酰胺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2022673

生產企業: 通化茂祥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為目前廣泛應用的抗癌藥物,對惡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有較好的療效,對乳腺癌、睾丸腫瘤、卵巢癌、肺癌、頭頸部鱗癌、鼻咽癌、神經母細胞瘤、橫紋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療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環磷酰胺片
環磷酰胺片
注射用奈達鉑
注射用奈達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環磷酰胺

主要成份為奈達鉑。

生產企業

通化茂祥製藥有限公司

齊魯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2022673

國藥準字H2005056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為目前廣泛應用的抗癌藥物,對惡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有較好的療效,對乳腺癌、睾丸腫瘤、卵巢癌、肺癌、頭頸部鱗癌、鼻咽癌、神經母細胞瘤、橫紋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療效。

主要用於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用法用量

成人常用量:口服每日2~4mg/kg,連用10~14天,休息1~2周重複。兒童常...

臨用前,用生理鹽水溶解後,再稀釋至500ml,靜脈滴注,滴注時間不應少於1小時,滴完後需繼續點滴輸液1000ml以上。推薦劑量為每次給藥80-100mg/m2,每療程給藥一次,間隔3-4周後方可進行下一療程。

副作用

骨髓抑製:白細胞減少最常見,最低值在用藥後1~2周,多在2~3周後恢複。對血小板影響較小。可影響肝功。胃腸道反應:包括食欲減退、惡心及嘔吐,一般停藥1~3天即可消失。泌尿道反應: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現為膀胱刺激症狀、少尿、血尿及蛋白尿,係其代謝產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環磷酰胺常規劑量應用時,其發生率較低。其他反應尚包括脫發、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膚色素沉著、月經紊亂、無精子或精子減少及肺纖維化等。

以下患者禁用:1.有明顯骨髓抑製及嚴重肝、腎功能不全者。2.對其它鉑製劑及右旋糖酐過敏者。3.孕婦、可能妊娠及有嚴重並發症的患者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有致突變、致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兒死亡或先天畸形。妊娠期婦女禁用。本品可在乳汁中排出,在開始用藥時必須中止哺乳。 兒童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老年用藥:本品未進行該項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兒童注意事項: 兒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確立。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動物試驗中觀察到本品有致畸和引起胎兒死亡的作用,因此孕婦及可能妊娠的患者禁用本品。 2.有報道類似藥物順鉑可通過乳汁分泌,因此哺乳期婦女用藥時應終止授乳。

成分

本品為目前廣泛應用的抗癌藥物,對惡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多發性骨髓瘤有較好的療效,對乳腺癌、睾丸腫瘤、卵巢癌、肺癌、頭頸部鱗癌、鼻咽癌、神經母細胞瘤、橫紋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療效。

主要用於頭頸部癌,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食管癌等實體瘤。

藥理作用

本品在體外無活性,進入體內被肝髒或腫瘤內存在的過量的磷酰胺酶或磷酸酶水解,變為活化作用型的磷酸胺氮芥而起作用。其作用機製與氮芥相似,與DNA發生交叉聯結,抑製DNA的合成,也可幹擾RNA的功能,屬細胞周期非特異性藥物。本品抗瘤譜廣,對多種腫瘤有抑製作用。

奈達鉑為順鉑類似物。本品進入細胞後,甘醇酸脂配基上的醇性氧與鉑之間的鍵斷裂,水與鉑結合,導致離子型物質(活性物質或水合物)的形成,斷裂的甘醇酸脂配基變得不穩定並被釋放,產生多種離子型物質並與DNA結合。本品以與順鉑相同的方式與DNA結合,並抑製DNA複製,從而產生抗腫瘤活性。另外,已經證實本品在與DNA反應時,所結合的堿基位點與順鉑相同。毒理研究:重複給藥毒性:本品大鼠每周2次共一個月、每天一次連續1個月,每周一次共6個月及狗每周一次共6周靜脈注射給藥的毒理研究結果顯示,其毒性與順鉑類似,主要毒性靶器官為血液(紅細胞、血小板下降)、腎髒、胰腺。遺傳毒性:本品Ames試驗陽性,體外(人淋巴細胞)及體內(小鼠骨髓細胞)染色體畸變試驗結果顯示本品可引起染色體畸變率明顯增高。生殖毒性:家兔器官形成期靜脈注射本品劑量為500μg/kg時有致畸性,對胎仔的無影響劑量為250μg/kg。大鼠給藥劑量達540μg/kg時,可引起胎鼠骨化延遲,但對其外形、骨骼係統、發育等功能無明顯影響。

注意事項

本品的代謝產物對尿路有刺激性,應用時應鼓勵患者多飲水,大劑量應用時應水化、利尿,同時給予尿路保護劑美司鈉。近年研究顯示,提高藥物劑量強度,能明顯增加療效,當大劑量用藥時,除應密切觀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學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纖維化等。當肝腎功能損害、骨髓轉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療時,環磷酰胺的劑量應減少至治療量的1/2~1/3。由於本品需在肝內活化,因此腔內給藥無直接作用。

1.本品應盡可能在具有腫瘤化療經驗的醫師指導下使用,慎重選擇患者,應具有應對緊急情況的處理條件。2.聽力損害、骨髓、肝、腎功能不良、合並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3.本品有較強的骨髓抑製作用,並可能引起肝、腎功能異常。應用本品過程中應定期經常檢查血液、肝、腎功能並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況,若發現異常應停藥並適當處置。對骨髓功能低下及腎功能不全及應用過順鉑者,應適當降低初次給藥劑量;本品長期給藥時,毒副反應有增加的趨勢,並有可能引起延遲性不良反應,應密切觀察。4.注意出血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發生或加重。5.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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