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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苯甲酸酊
複方苯甲酸酊

複方苯甲酸酊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複方苯甲酸酊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9142

生產企業: 廈門美商醫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外用抗真菌藥,可治療淺表真菌感染。特別是對體癬,股癬,手、足癬效果較好。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苯甲酸酊
複方苯甲酸酊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毫升含主要成份苯甲酸100毫克、水楊酸80毫克、碘6毫克。

活性成分: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企業

廈門美商醫藥有限公司

湖北恒安芙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9142

國藥準字H20103319

說明
作用與功效

外用抗真菌藥,可治療淺表真菌感染。特別是對體癬,股癬,手、足癬效果較好。

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真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3次,塗搽患處。皮癬消褪,癢感消失後,仍應繼續用藥三天,避免複發。

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適應症調整療程。成人:0.25g,每天一次。其他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有輕微刺激性。

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詳見說明書。兒童用藥:沒有關於年齡<2歲兒童口服特比萘芬的治療經驗,因此不推薦本品用於這個年齡組的患者。對於體重<20kg(通常年齡>5歲)的兒童患者,其從對照試驗中獲得的資料非常有限,所以藥物隻有在沒有其它選擇的治療發放以及潛在的治療效益大於可能的危險的情況下才考慮使用。對於體重>20kg(通常年齡>5歲)的兒童患者用藥(參見【用法用量】)。老年用藥:尚無證據提示老年患者與年輕患者需服不同劑量或發生不同的不良反應。開處方時,應注意這一年齡組患者是否已存在肝、腎功能損害(見【注意事項】]。

成分

外用抗真菌藥,可治療淺表真菌感染。特別是對體癬,股癬,手、足癬效果較好。

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真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範圍考慮口服給藥的必要性。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

藥理作用

苯甲酸為消毒防腐劑,對常見細菌、真菌具有殺滅作用。水楊酸為角質溶解軟化劑,並有抑菌、止癢作用。碘為殺菌劑,三藥並用具有協同作用。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3.不宜用於破損皮膚。4.不宜長期大麵積使用。5.用藥後應立即洗手。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避免與眼睛接觸;5.如出現嚴重皮疹,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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