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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萘替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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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萘替芬乳膏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萘替芬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056

生產企業: 福建金山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萘替芬乳膏
鹽酸萘替芬乳膏
甲氧沙林搽劑
甲氧沙林搽劑
主要成分

本品每支含鹽酸萘替芬0.2g。輔料為:甘油,硬脂酸、液狀石蠟、十八醇、三乙醇胺、羥苯乙酯、純化水。

本品主要成份為甲氧沙林,其化學名稱為:9-甲氧基-7H-呋喃[3,2-g][1]苯並吡喃-7-酮

生產企業

福建金山生物製藥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056

H2009027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本品用於白癜風、牛皮癬。

用法用量

外用:適量塗抹患處及其周圍,一日2次。療程一般2~4周,嚴重者可用到8周,甲癬需用6個月。為預防複發,體征消失後可繼續用藥2周。

用法用量初期治療需用75%的酒精稀釋4-5倍後使用,隨著皮膚對藥物耐受性的提高,可稀釋2-3倍後使用。用棉花棒或毛筆蘸藥塗在患處,注意盡量不塗到患處以外的部位。1-2小時後,照射陽光或紫外線(320~380nmU.V.A.)。初照時間為0.5-1分鍾,以後每周增加1分鍾,出現明顯紅斑反應時,不再增加照射劑量。隔日或每日治療一次。外用與內服配合使用,療效更佳(內服方法參見敏柏寧片說明書)。療程視適應症而定。

副作用

少數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紅斑、燒灼及幹燥、瘙癢等感覺,個別患者可發生接觸性皮炎,無全身不良反應。

1;紅斑狼瘡症、紅細胞生成性卟啉症和著色性幹皮病患者及其它光敏疾病患者。2;皮膚癌史患者。3;曾使用含砷藥物或放射治療的患者。4;無晶狀體的患者(因沒有晶狀體,視網膜損害的危險性明顯增加)。5;對補骨脂類有特異反應或過敏史的患者。6;有黑色瘤或黑色瘤病史的患者。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12歲以下兒童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在妊娠期間不建議治療。 老人注意事項: 年老體弱患者禁用。

成分

適用於體股癬、手足癬、頭癬、甲癬、花斑癬、淺表念珠菌病。

本品用於白癜風、牛皮癬。

藥理作用

本品為一新型烯丙胺類局部抗真菌藥。 其作用機製為選擇性地抑製真菌角鯊烯環氧化酶,幹擾真菌細胞壁的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影響真菌的脂質代謝,使真菌細胞損傷或死亡而起到殺菌和抑茵作用。

本品(8-甲氧補骨脂素)是從尼羅河岸的植物大阿美的種子內提取出來的光敏化劑,具有光動力學作用,使皮膚對太陽光或人工紫外線作用敏感。它的作用譜在320~380nm之間,365nm的效果最大。-毒理特性:動物試驗顯示甲氧沙林沒有致畸作用。小規模人體臨床試驗數據也未顯示有致畸作用。

注意事項

1.僅供外用,切忌口服,並避免接觸眼睛。 2.塗布部位如有燒灼感,局部發紅、瘙癢時,應停止用藥,並向醫師谘詢。 3.不宜用於眼部及黏膜部位,急性炎症部位及開放性損傷部位。 4.連續用藥4周後症狀無改善請再到醫院就診。 5.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6.兒童使用本品請谘詢醫師。 7.當藥品性狀改變時禁止使用。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請將該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它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本藥是強力光敏藥物,隻能在醫生的指導下使用。2照射治療後,應清洗患處並遮蓋治療部位,以避免過度陽光或紫外線照射,防止燒傷的風險。3長期多次照射引起皮膚老化,皮膚呈深紅色或起水泡,應停藥數日,直到以上症狀消失。4治療接近眼部時,應避免藥液進入眼內,並注意在白天配戴眼罩或能完全遮蔽紫外線的太陽眼鏡,以避免晶體受損而發生白內障。5建議青年女性在治療期間采用有效的避孕方法。6防止兒童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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