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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伐昔洛韋緩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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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伐昔洛韋緩釋片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伐昔洛韋緩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1023

生產企業: 四川科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Ⅰ型、Ⅱ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伐昔洛韋緩釋片
鹽酸伐昔洛韋緩釋片
複方酮康唑軟膏
複方酮康唑軟膏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伐昔洛韋。

本品為複方製劑,主要組分為:每克含酮康唑10mg和丙酸氯倍他索0.5mg。

生產企業

四川科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桂林華信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1023

國藥準字H2005778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Ⅰ型、Ⅱ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體癬,手、足癬,股癬。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6g(1片),一日一次,飯前空腹服用。帶狀皰疹一般需連續服藥10日...

外用,直接塗於患處,一日2次。

副作用

偶有頭暈、頭痛、關節痛、惡心、嘔吐、腹瀉、腹痛、胃部不適、食欲減退、口渴、白細胞下降、蛋白尿及尿素氮輕度升高、皮膚瘙癢等,長程給藥偶見痤瘡、失眠、月經紊亂。

1.常見紅斑、灼熱、瘙癢、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狀,毛囊炎、皮膚萎縮變薄,毛細血管擴張,色素沉著以及繼發感染等。2.可見皮膚幹燥、多毛、萎縮紋,對感染的易感性增加等。3.長期用藥可能引起皮質功能亢進症,表現為多毛、痤瘡、滿月臉、骨質疏鬆等症狀。4.偶見引起變態反應性皮炎。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阿昔洛韋能通過胎盤,孕婦用藥需權衡利弊。阿昔洛韋在乳汁中的濃度為血藥濃度的0.6~4.1倍,哺乳期婦女應慎用。 兒童用藥: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 老年用藥:由於生理性腎功能的衰退,本品劑量與用藥間期需調整。老年患者較年輕人易出現腎功異常和中樞神經係統症狀。臨床上老年患者常見的中樞神經係統症狀有精神激動,幻覺,雜亂性,妄想,腦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禁用。兒童用藥:兒童禁用。老年用藥:無參考文獻說明。

成分

用於治療水痘帶狀皰疹及Ⅰ型、Ⅱ型單純皰疹病毒感染,包括初發生殖器皰疹病毒感染。

用於體癬,手、足癬,股癬。

藥理作用

藥理作用:本品是阿昔洛韋的前體藥物,口服後吸收迅速並在體內很快轉化為阿昔洛韋,其抗病毒作用為阿昔洛韋所發揮,阿昔洛韋進入皰疹感染細胞之後,與脫氧核苷競爭病毒胸腺嘧啶激酶或細胞激酶,藥物被磷酸化成活化型無環鳥苷三磷酸酯,作為病毒複製的底物與脫氧鳥嘌呤三磷酸酯競爭病毒DNA多聚酶,從而抑製了病毒DNA合成,顯示抗病毒作用。本品體內的抗病毒活性優於阿昔洛韋,對單純性皰疹病毒Ⅰ型和Ⅱ型的治療指數分別比阿昔洛韋高42.91%和30.13%。對水痘帶狀皰疹病毒也有很高的療效。 毒理研究:一般毒性:對哺乳動物宿主細胞的毒性很低。大鼠和小鼠灌胃給藥的LD50分別為4.4g/kg和1.51g/kg。由於本品在體內很快轉化為阿昔洛韋,其代謝物在體內沒有蓄積現象。在不同階段的長期毒性試驗中,本品與阿昔洛韋具有相同的安全性。 遺傳毒性:5種遺傳毒性試驗,伐昔洛韋結果均為陰性:有無代謝活化的情況下Ames試驗都為陰性;體外人淋巴細胞生成試驗,大鼠單劑量口服3000mg/kg(相當於人體血藥濃度8~9倍)細胞生成試驗結果也都為陰性。小鼠淋巴瘤試驗,在無代謝活化條件下,伐昔洛韋沒有誘變性;有代謝活化時(76%~88

注意事項

1.對更昔洛韋過敏者也可能對本品過敏。 2.脫水或已有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腎功能不全者在接受本品治療時,需根據肌酐清除率來校正劑量。 3.嚴重免疫功能缺陷者長期或多次應用本品治療後可能引起單純皰疹病毒和帶狀皰疹病毒對本品耐藥。如單純皰疹患者應用本品後皮損不見改善者應測試單純皰疹病毒對本品的敏感性。 4.隨訪檢查:由於生殖器皰疹患者大多易患子宮頸癌,因此患者至少應一年檢查一次,以早期發現。 5.一旦皰疹症狀與體征出現,應盡早給藥。 6.服藥期間應給予患者充分的水,防止阿昔洛韋在腎小管內沉澱。 7.一次血液透析可使阿昔洛韋的血藥濃度減低60%,因此血液透析後應補給一次劑量。 8.本品對單純皰疹病毒的潛伏感染無明顯效果,不能根除病毒。 9.早期xxx感染者、同種基因骨髓移植者及腎髒移植者用藥後可能出現血栓性血小板減少性紫癜/溶血性尿毒性綜合征(TTP/HUS),有些時候可能會導致死亡。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不宜用於麵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 2.過敏體質者慎用。 3.股癬患者,勿穿緊貼內褲或化纖內褲,宜穿棉織寬鬆內褲。 4.足癬患者,浴後將皮膚擦幹(特別趾間皮膚)。宜穿棉紗襪,每天更換。鞋應透氣。 5.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嚴重者應及時就醫。 6.本品含強效皮質類固醇丙酸氯倍他索,不能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 7.連續使用不能超過四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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