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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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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13280

生產企業: 山東京衛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鹽酸特比萘芬噴霧劑
複方醋酸地塞米鬆凝膠
複方醋酸地塞米鬆凝膠
主要成分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鹽酸特比萘芬0.01克。輔料為:乙醇、1.2-丙二醇、純化水。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每克凝膠含醋酸地塞米鬆0.75mg、薄荷腦10mg、樟腦10mg

生產企業

山東京衛製藥有限公司

江西吉安三力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13280

國藥準字H2005167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等。

用於神經性皮炎、接觸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濕疹

用法用量

外用,噴於患處,一日2~3次。療程1~2周。

外用。每日1-2次,取少量塗於患處,並輕揉片刻

副作用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搔癢等。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2.患處已破潰、化膿或有明顯滲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皰疹、水痘)禁用 【注意事項】1.避免接觸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3.不宜大麵積、長期使用;用藥1周後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4.如用藥部位出現皮疹、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或藥師谘詢。5.連續使用不能超過4周,麵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連續使用不能超過2周。6.如並發細菌或真菌感染,請谘詢醫師處理。7.當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禁忌

成分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斑癬等。

用於神經性皮炎、接觸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濕疹

藥理作用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能高度選擇性地抑製真菌麥角鯊烯環氧化酶,阻斷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麥鯊烯環氧化反應而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從而發揮抑製和殺滅真菌的作用。

長期使用可致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色素沉著以及繼發感染。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 5.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避免接觸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2.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3.不宜大麵積、長期使用;用藥1周後症狀未緩解,請谘詢醫師。4.如用藥部位出現皮疹、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或藥師谘詢。5.連續使用不能超過4周,麵部、腋下、腹股溝及外陰等皮膚細薄處連續使用不能超過2周。6.如並發細菌或真菌感染,請谘詢醫師處理。7.當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用。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9.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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