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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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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63057

生產企業: 杭州蘇泊爾南洋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硝酸益康唑噴霧劑
維A酸乳膏
維A酸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康唑10mg,輔料為:聚乙二醇4000、羥丙甲纖維素、丙二醇、乙醇、純化水。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維A酸0.5毫克,輔料為二甲亞碸,白凡士林,輕質液狀石蠟,十八醇,單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十二烷基硫酸鈉,三氯叔丁醇,香精。

生產企業

杭州蘇泊爾南洋藥業有限公司

湖北人福成田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63057

國藥準字H2004361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用於尋常痤瘡及角化異常性疾病。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噴於患處,每日2次;花斑癬,療程2周;其他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療程2~4周。

局部外用。洗淨患處後,取適量本品塗於患處,每晚睡前1次。

副作用

可見燒灼感,偶見瘙癢、皮疹等過敏反應。

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皮膚刺激症狀,如灼感、紅斑及脫屑,可能使皮損更明顯,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不是病情的加重。皮膚多半可適應及耐受,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或暫停用藥。

禁忌

成分

用於皮膚念珠菌病的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體癬、股癬、足癬、花斑癬。

用於尋常痤瘡及角化異常性疾病。

藥理作用

本品為抗真菌藥,對白色念珠菌、球孢子菌、新生隱球菌,莢膜組織胞漿菌、皮炎芽生菌以及癬菌等有效。作用機製是抑製真菌細胞膜的合成,以及影響其代謝過程。

本品可促進表皮細胞更新,調節表皮細胞增殖和分化,使角質層細胞疏鬆而容易脫落,有利於去除粉刺,並抑製新的粉刺形成。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婦、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為避免複發,皮膚念珠菌病及各種癬病的療程至少2周,足癬至少4周。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用藥部位避免日光照射。 2.兒童慎用。 3.不應大麵積使用。 4.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5.哺乳期婦女在用藥期間應停止哺乳,育齡婦女用藥期間嚴禁受孕。 6.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7.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8.用於治療痤瘡,起初數周可暫加劇,仍應繼續治療6周以上才能達到最大療效。 9.本品可能引起嚴重刺激或脫屑,不宜用於皮膚皺褶處。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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