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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黴素利多卡因凝膠
林可黴素利多卡因凝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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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可黴素利多卡因凝膠

林可黴素利多卡因凝膠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林可黴素利多卡因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1022635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輕度燒傷、創傷及蚊蟲叮咬引起的各種皮膚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林可黴素利多卡因凝膠
林可黴素利多卡因凝膠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每克含林可黴素5mg,利多卡因4mg。輔料為乙醇、亮蛋、卡波姆、甘油、三乙醇胺、乳酸依沙吖啶、苯甲酸鈉、香精。

主要成分: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左氧氟沙星。其化學名稱為:(S)-9-氟-2,3-二氫-3-甲基-10-(4-甲基-1-呱嗪基)-7-氧代-7H吡啶並[1,2,3-de]-[1,4]苯並嗪-6-羧酸鹽酸鹽的水合物。分子式:C18H20FN3O4HClH2O,分子量:415.85。

生產企業

上海新亞藥業閔行有限公司

上海天龍藥業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1022635

國藥準字H2001073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輕度燒傷、創傷及蚊蟲叮咬引起的各種皮膚感染。

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係統感染,包括單純性、複雜性尿路感染、細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蘭陰性杆菌所致支氣管感染急性發作及肺部感染。3.胃腸道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傷寒。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外用,塗搽患處,一日2~3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1 支氣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療程7~14日。2 急性單純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療程5~7日;複雜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療程為10~14日。3 細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療程為6周。成人常用量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較重或感染病原體敏感性較差者,如銅綠假單胞菌等假單胞菌屬細菌感染的治療劑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副作用

偶見皮膚刺激如灼燒感,或過敏反應如皰疹,瘙癢等。

對本品及氟喹諾酮類藥過敏的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18歲以下的患者禁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1.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婦女禁用;2.哺乳期婦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項: 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需減量應用。

成分

用於輕度燒傷、創傷及蚊蟲叮咬引起的各種皮膚感染。

適用於敏感菌引起的:1.泌尿生殖係統感染,包括單純性、複雜性尿路感染、細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宮頸炎(包括產酶株所致者)。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蘭陰性杆菌所致支氣管感染急性發作及肺部感染。3.胃腸道感染,由誌賀菌屬、沙門菌屬、產腸毒素大腸杆菌、親水氣單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4.傷寒。5.骨和關節感染。6.皮膚軟組織感染。7.敗血症等全身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中所含鹽酸林可黴素(潔黴素)為抗生素,抗菌譜與紅黴素相似,主要對革蘭陽性菌有較高抗菌活性,其作用機製是抑製菌體蛋白質合成。利多卡因為局部麻醉劑,外用具有止痛、止癢作用。

本品具有廣譜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強,對多數腸杆菌科細菌,如大腸埃希菌、克雷伯菌屬、變形杆菌屬、沙門菌屬、誌賀菌屬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軍團菌、淋病奈瑟菌等革蘭陰性菌有較強的抗菌活性。對金黃色葡萄球菌、肺炎鏈球菌、化膿性鏈球菌等革蘭陽性菌和肺炎支原體、肺炎衣原體也有抗菌作用,但對厭氧菌和腸球菌的作用較差。本品為氧氟沙星的左旋體,其體外抗菌活性約為氧氟沙星的兩倍。其作用機製是通過抑製細菌DNA旋轉酶的活性,阻止細菌DNA的合成和複製而導致細菌死亡。

注意事項

1.本品不宜大麵積長期使用。 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5.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6.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7.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由於目前大腸埃希菌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耐藥者多見,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標本,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2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生結晶尿。為避免結晶尿的發生,宜多飲水,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腎功能減退者,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4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如發生光敏反應或其他過敏症狀需停藥。5肝功能減退時,如屬重度(肝硬化腹水)可減少藥物清除,血藥濃度增高,肝、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均需權衡利弊後應用,並調整劑量。6原有中樞神經係統疾患者,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後應用。7偶有用藥後跟踺炎或跟踺斷裂的報告,如有上述症狀發生,須立即停藥,直至症狀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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