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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巴噴丁
加巴噴丁

加巴噴丁

處方藥 醫保

通用名稱:加巴噴丁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40526

生產企業: 江蘇恩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1、皰疹感染後神經痛:用於成人皰疹後神經痛的治療。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加巴噴丁
加巴噴丁
匹伐他汀鈣片
匹伐他汀鈣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加巴噴丁。

本品活性成份為匹伐他汀鈣,其化學名稱為 (+)-雙{(3R,5S,6E)-7-[2-環丙基-4-(4-氟苯基)-3–喹啉基]-3,5-二羥基-6-庚酸}單鈣鹽。化學結構式:分子式:C50H46Ca F2N2O8分子量:880.98

生產企業

江蘇恩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40526

國藥準字H20080737

說明
作用與功效

1、皰疹感染後神經痛:用於成人皰疹後神經痛的治療。

用於治療高膽固醇症、家族性高膽固醇症。(詳見說明書)

用法用量

1、皰疹感染後神經痛:第一天一次性服用加巴噴丁0.3g,第二天服用0.6g,分兩次服完;第三天服用0.9g,分三次服完。隨後,根據緩解疼痛的需要,可逐漸增加劑量至每天1.8g,分三次服用。國外臨床研究中,在每天1.8g至3.6g劑量範圍內其療效相當,每天超過1.8g的劑量未顯示出更多益處。 2、癲癇:加巴噴丁可與其它抗癲癇藥物合用進行聯合治療。 (1)加巴噴丁的給藥途徑為口服,分次給藥(每日3次)。給藥方法從初始低劑量逐漸遞增至有效劑量。12歲以上患者:在給藥第一天可采用每日一次,每次0.3g;第二天為每日二次,每次0.3g,第三天為每日三次,每次0.3g,之後維持此劑量服用。據國外研究文獻報道,加巴噴丁的用藥劑量可增至每日1.8g,還有部分病人在用藥劑量達每日2.4g仍能耐受。每天2.4g以後劑量的安全性尚不確定。 (2)3-12歲的兒科患者:開始劑量應該為10-15mg/kg/d,每日3次,在大約3天後達到有效劑量。在5歲以上的患者加巴噴丁的有效劑量為25-35mg/kg/d,每日三次。3-4歲的兒科患者的有效劑量是40mg/kg/d,每日三次。如有必要,劑量可增為50mg/kg/d。長期臨床研究表明劑量增加到50mg/kg/d耐受性良好。兩次服藥之間的間隔時間最長不能超過12小時。為減少頭暈、嗜睡等不良反應的發生,第一天用藥可在睡前服用。 (3)在加巴噴丁用藥過程中無需監測加巴噴丁的血藥濃度。而且,由於加巴噴丁在藥代動力學方麵與其它常規抗癲癇藥物之間無明顯的相互作用,所以與此藥聯合治療不會改變這些常規抗癲癇藥物的血漿濃度。 (4)在治療過程中,加巴噴丁的停藥或新治療方案的加入均需逐漸進行,時間最少為一周。 (5)門診病人很難測量肌酐清除率。腎功能穩定的患者的肌酐清除率(CCr)可以根據Cockcroft和Gault的方程式合理的估計: 女性CCr=(0.85)×(140-age)×(weight)/[(72)(SCr)]; 男性CCr=(140-age)×(weight)/[(72)(SCr)]; 其中年齡單位是年,體重單位是kg,SCr是血清肌酐,單位是mg/dL。

通常,成人一日 1 次,晚飯後口服匹伐他汀鈣 1~2mg。按照年齡和治療反應適當增減劑量,在 LDL 膽固醇降低不充分的情況下可以增量,每 日最大給藥量為 4mg。 注意事項: 1、肝病患者給藥時,初始給藥量為每日 1mg,最大給藥量為每日 2mg。(參照【注意事項】中慎重給藥、【藥代動力學】) 2、由於隨著匹伐他汀鈣給藥量(血藥濃度)的增加,會有橫紋肌溶解症有關的不良事件發生,因此增量至 4mg 時,要充分注意 CK(CPK)升高、肌紅蛋白尿、肌肉痛及無力感等橫紋肌溶解症前期症狀。(國外臨床試驗中 8mg 以上的給藥由於橫紋肌溶解症及相關不良事件的發生而終止。)

副作用

1、已知對該藥中任一成份過敏的人群、急性胰腺炎的患者禁服加巴噴丁膠囊。 2、加巴噴丁膠囊對於原發性全身發作,如失神發作的患者無效。

包括腹痛、藥疹、倦怠感、麻木、瘙癢等。臨床檢查值異常有 167 例(18.8%),主要是 -GTP升高、CK(CPK)升高、血清 ALT(GPT)、血清 AST(GOT)升高等。日本上市後的安全性監測中 20002 例中有 1210 例(6.0%)出現了不良反應(第 5 次 安全性定期報告)。 1、嚴重不良反應 (1)橫紋肌溶解症(發生率不明):可能會出現以肌肉痛、乏力感、CK(CPK)升高、血及尿中的肌球蛋白升高為特征的橫紋肌溶解症。伴隨橫紋肌溶解症的發生,可能會出現急性腎功能衰竭等嚴重的腎功能障礙,出現這種情況時,應停止給藥。 (2)肌病(發生率不明):可能會出現肌病,所以如出現廣泛的肌肉痛、肌肉壓痛或明顯 CK(CPK)升高時須停止給藥。 (3)肝功能障礙、黃疸:可能會出現伴隨 ALT(GPT)、AST(GOT)顯著升高的肝功能障礙、黃疸,所以應定期進行肝功能檢查,發現異常應停止給藥,進行妥善處理。 (4)血小板減少(發生率不明):可能會出現血小板減少,所以應注意進行血液檢查,發現異常應停止給藥,進行妥善處理。 2、其他不良反應(日本資料)(詳見說明書) 發生頻率根據日本批準時及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2、以下患者原則上禁止給藥,但如有必要可慎重給藥腎功能相關的臨床檢查值異常的患者,隻限於判斷本藥與貝特類藥物在臨床上不得不合並用藥的情況(易引起橫紋肌溶解症)。(參照【藥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項】1、慎重給藥(以下患者需慎重給藥)(1)肝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酒精中毒者(本藥物主要分布和作用於肝髒,有使肝功能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另外,對酒精中毒者,有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2)腎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病例大多是有腎功能障礙的患者,另外發現伴隨橫紋肌溶解症可以發生急劇的腎功能惡化。)。(3)正在服用貝特類藥物(苯紮貝特等),煙酸的患者(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參照【藥物相互作用】項)(4)甲狀腺機能低下症患者、遺傳性肌疾病(肌營養障礙等)或有家族史患者、藥物性肌障礙的既往史患者(有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5)老年患者(參照【老年用藥】)。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項在使用本藥的情況下以下幾點要充分注意。(1)使用本藥前,首先采用治療高脂血症的基本療法――食物療法,以及減少如高血壓、吸煙等引起缺血性心髒病的危險因素和進一步運動療法。(2)

藥理作用

1、皰疹感染後神經痛:主要是眩暈,嗜睡,以及周圍性水腫,國外臨床試驗中發生的其他發生率高於1%並高於安慰劑對照組的不良事件包括: (1)全身:衰弱、感染、頭痛、意外外傷、腹痛。 (2)消化係統:腹瀉、便秘、口幹、惡心、嘔吐、胃腸脹氣。 (3)代謝和營養紊亂:體重增加、高血糖。 (4)神經係統:共濟失調、思維異常、異常步態、不配合、感覺遲鈍。 (5)呼吸係統:咽炎。 (6)皮膚和附屬器官:皮疹。 (7)特殊感官:弱視、複視、結膜炎、中耳炎。 2、癲癇: (1)最常見的不良事件是嗜睡、疲勞、眩暈、頭痛、惡心、嘔吐、體重增加、緊張、失眠、共濟失調、眼球震顫、感覺異常及厭食。 (2)偶有出現衰弱、視覺障礙(弱視、複視)、震顫、關節脫臼、異常思維、健忘、口幹、抑鬱及情緒化傾向。 (3)在臨床研究中以下情況偶有發生:消化不良、便秘、腹痛、尿失禁、食欲增加、鼻炎、咽炎、咳嗽、肌痛、背痛、麵部和肢端或全身水腫、勃起功能下降、牙齒異常、牙齦炎、瘙癢症、白細胞減少症、骨折、血管擴張及高血壓。 (4)另外,在12歲以下兒童的臨床試驗中觀察到攻擊性行為、情緒不穩定、多動(過多的運動,部分不能控製)、病毒感染、發熱。 (5)加巴噴丁膠囊治療的患者中有發生出血性胰腺炎的報道。 (6)有個別病例服用加巴噴丁膠囊治療時發生過敏反應的報道(Stevens-Johnson綜合征,多形性紅斑)。 3、實驗室檢查:臨床對照研究中,有16%的患者出現可能與臨床相關的血糖波動(<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範圍3.5-5.5mmol/L)。與其他抗癲癇藥同時使用,有肝功能試驗結果升高的報道。

注意事項

1、國外研究報道: (1)撤藥促使癲癇發作以及癲癇持續狀態: ①抗癲癇藥物不應該突然停止服用,因為可能增加癲癇發作的頻率。 ②在安慰劑對照研究中,加巴噴丁治療組患者癲癇持續狀態的發生率為0.6%(3/543),而安慰劑組為0.5%(2/378)。在所有研究(包括對照和非對照的)中用加巴噴丁治療的2074名患者中有31名(1.5%)出現癲癇持續狀態。其中14名患者在以前的治療中或服用其他藥物時未出現過癲癇持續狀態。由於沒有足夠的病史資料可以用,所以不能說加巴噴丁的治療是否與癲癇持續狀態的發生率比未用加巴噴丁治療者高或低有關係。 (2)潛在的致癌作用: ①動物致癌性臨床前研究發現雄性大鼠胰腺腺泡腺癌的發生率較高,該結果的臨床意義尚不清楚。加巴噴丁上市前臨床研究對於預測其誘發人體腫瘤的潛在可能性尚不明確。 ②臨床研究包括2085名長期服藥的患者,在停止服用加巴噴丁後2年內其中10名患者出現了新的腫瘤(2例乳腺癌、3例腦癌、2例肺癌、1例腎上腺癌、1例非何傑金氏淋巴瘤和1例子宮內膜癌),11名患者出現腫瘤惡化(其中9例腦癌、1例乳腺癌、1例前列腺癌)。由於沒有未經過加巴噴丁治療的相似人群在腫瘤發生和複發率上的背景資料,因此不可能知道該研究中治療是否會影響發生率。 (3)突然的和不能解釋的死亡: ①在加巴噴丁上市前研究過程中,2203名治療者(其中2103名患者為長期治療)中有8人出現了突然的和不能解釋的死亡。 ②這些死亡者中的一些可解釋為癲癇發作導致的死亡,例如在晚上癲癇發作未被察覺。該情況的發生率為0.0038人/年。盡管該比率已經超過了相同年齡和性別健康者的比率,但卻在未服用加巴噴丁的癲癇者突然死亡發生率的範圍之內(從普通者的0.0005-與該試驗相似的臨床試驗人群的0.003,或0.0005-難治患者的0.005)。因此,結果是否可信取決於接受加巴噴丁治療的人群的可比性和統計的精確性。 (4)特殊注意事項: ①臨床對照研究中,16%的患者出現了可能有臨床意義的血糖波動(<3.3mmol/L或者≥7.8mmol/L,正常值範圍3.5-5.5mmol/L)。因此糖尿病患者需經常監測血糖,如必要,隨時調整降糖藥劑量。 ②腎功能不全的患者,服用本品必須減量。 ③曾有服用本品發生出血性胰腺炎的報告。因此,如出現胰腺炎的臨床症狀(持續性腹痛、惡心、反複嘔吐),應立即停用本品,並進行全麵的體檢,臨床和實驗室檢查以期盡早診斷胰腺炎。 ④對慢性胰腺炎的患者,尚無充分的使用加巴噴丁的經驗,應由醫生決定加巴噴丁的使用。 ⑤同時使用嗎啡治療的病人加巴噴丁的血藥濃度可能會升高。應仔細觀察病人是否出現嗜睡等中樞神經係統抑製現象,應適當減少加巴噴丁或嗎啡的劑量。 (5)對駕駛及機械操作的影響: ①本品作用於中樞神經係統,可引起鎮靜、眩暈或類似症狀。 ②因此,即便按照規定劑量服用本品,也可降低反應速度,使駕駛能力、操縱複雜機器的能力和在暴露環境中工作的能力受到損害,特別在治療初期、藥物加量、更換藥物時或者同時飲酒時。 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目前尚無孕期婦女使用本品的經驗,隻有在充分評估利益/風險後,才可以使用本品。 (2)本品在母乳中有分泌,因尚不能排除本品可致嬰兒嚴重不良事件的可能,所以哺乳期婦女在必須使用本品時,應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 3、兒童用藥:參見用法用量。 4、老年用藥: (1)治療皰疹感染後神經痛同樣的劑量對75歲及以上患者的療效比年輕患者的療效好。但是也不能排除其他因素的影響。除周圍性水腫和共濟失調隨年齡增長而增加外,副作用的類型和發生率在各年齡組之間相似。 (2)治療癲癇,65歲以上的人群,未進行過係統的研究。然而臨床觀察表明,該年齡段人群中不良事件的表現與較年輕者未見不同。 5、藥物過量: (1)據報道,在服用加巴噴丁過量達49g的患者中,可出現複視、口齒不清、嗜睡、淡漠和腹瀉。所有患者經搶救後康複。 (2)加巴噴丁可通過血液透析清除。盡管在本品過量的患者尚未進行血液透析,但在一些腎功能損害患者體內可被觀察到其清除過程。

1、慎重給藥(以下患者需慎重給藥) (1)肝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酒精中毒者(本藥物主要分布和作用於肝髒,有使肝功能進一步惡化的可能。另外,對酒精中毒者,有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 (2)腎病患者或有既往史的患者(橫紋肌溶解症的報告病例大多是有腎功能障礙的患者,另外發現伴隨橫紋肌溶解症可以發生急劇的腎功能惡化。)。 (3)正在服用貝特類藥物(苯紮貝特等),煙酸的患者(易出現橫紋肌溶解症)。(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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