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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處方藥 非醫保

通用名稱: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32026174

生產企業: 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用於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複方磺胺甲噁唑口服混懸液
碘甘油
碘甘油
主要成分

本品為複方製劑,其組分為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

本品每毫升含碘10mg。輔料為:碘化鉀、甘油、純化水。

生產企業

濟川藥業集團有限公司

上海運佳黃浦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2026174

國藥準字H31021302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用於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於口腔黏膜潰瘍、牙齦炎及冠周炎。

用法用量

1、口服,服前搖勻。 2、細菌惑染:2個月以上小兒,按體重一次0.5-0.75ml/kg,每12小時1次。體重≥40kg的小兒劑量同成人常用量,一次20ml,每12小時1次。 3、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等寄生蟲感染:按體重一次0.25-0.3ml/kg,每6小時1次。 4、慢性支氣管炎急性發作的療程至少10-14日;尿路感染的療程為7-10日;細菌性痢疾的療程為5-7日;急性中耳炎的療程為10日;卡氏肺孢子蟲肺炎的療程為14-21日。療程較長者必須密切觀察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

外用,用棉簽蘸取少量本品塗於患處,一日2-4次。

副作用

1、對SMZ和TMP過敏者禁用。 2、由於本品阻止葉酸的代謝,加重巨幼紅細胞性貧血患者葉酸鹽的缺乏,所以該病患者禁用。 3、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4、重度肝腎功能損害者禁用。

偶見過敏反應。

禁忌

成分

本品用於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用於口腔黏膜潰瘍、牙齦炎及冠周炎。

藥理作用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偶見過敏性休克。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的患者應用磺胺藥後易於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本品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遊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對膽紅素處理差,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髒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髒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係統不良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 10、偶可發生無菌性腦膜炎,有頭痛、頸項強直、惡心等表現。 11、本品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常累及各器官並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係統異常。艾滋病患者的上述不良反應較非艾滋病患者為多見。

本品為消毒防腐劑,其作用機製是使菌體蛋白質變性、死亡,對細菌、真菌、病毒均有殺滅作用。

注意事項

1、因不易清除細菌,下列疾病不宜選用本品作治療或預防用藥: (1)中耳炎的預防或長程治療。 (2)A組溶血性鏈球菌扁桃體和咽炎。 2、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也可能過敏。 3、肝髒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故有肝功能損害患者宜避免應用。 4、腎髒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故服用本品期間應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以防止此不良反應(失水、休克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腎功能減退患者不宜應用本品)。 5、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製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6、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血卟啉症、葉酸缺乏性血液係統疾病、失水、艾滋病、休克患者。 7、用藥期間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療程長、服用劑量大、老年營養不良及服用抗癲癇藥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中應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3)肝、腎功能檢查。 8、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疾患者遊離磺胺濃度達50-150μg/ml(嚴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總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 9、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 10、由於本品能抑製大腸埃希菌的生長,妨礙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11、如因服用本品引起葉酸缺乏時,可同時服用葉酸製劑,後者並不幹擾TMP的抗菌活性,因細菌並不能利用已合成的葉酸。如有骨髓抑製征象發生,應立即停用本品,並給予葉酸3-6mg肌內注射,一日1次,使用2日或根據需要用藥至造血功能恢複正常,對長期、過量使用本品者可給予高劑量葉酸並延長療程。 1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中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應用。 (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嬰兒產生影響。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鑒於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應用本品。 13、兒童用藥:由於本品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係統未發育完善,磺胺遊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應用屬禁忌。兒童處於生長發育期,肝腎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14、老年用藥: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時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等皮膚過敏反應及骨髓抑製、白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等血液係統異常,同時應用利尿藥者更易發生。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使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 15、藥物過量: (1)本品的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毒性增強。 (2)過量短期服用本品會出現食欲不振、腹痛、惡心、嘔吐、頭暈、頭痛、嗜睡、神誌不清、精神低沉、發熱、血尿、結晶尿、血液疾病、黃疸、骨髓抑製等。一般治療為停藥後進行洗胃、催吐或大量飲水;尿量低且腎功能正常時可給予輸液治療。在治療過程中應監測血象、電解質等。如出現較明顯的血液係統不良反應或黃疸,應予以血液透析治療。如出現骨髓抑製,先停藥,給予葉酸3-6mg肌注,一日1次,連用3日或至造血功能恢複正常為止。 (3)長期過量服用本品會引起骨髓抑製,造成血小板、白細胞的減少和巨幼紅細胞性貧血。出現骨髓抑製症狀時,患者應每天肌內注射甲酰四氫葉酸5-15mg治療,直到造血功能恢複正常為止。

1.新生兒慎用。 2.本品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誤服中毒,應立即用澱粉糊或米湯灌胃,並送醫院救治。 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瘙癢、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如果連續使用5日無效,應谘詢醫師。 5.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6.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7.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8.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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