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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韋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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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昔洛韋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泛昔洛韋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91113

生產企業: 地奧集團成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帶狀皰疹和原發性生殖器皰疹。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泛昔洛韋片
泛昔洛韋片
酮康唑洗劑
酮康唑洗劑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為:泛昔洛韋。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為酮康唑20毫克,輔料為十二烷基硫酸鈉、25%乙氧基化十二烷基硫酸鈉液、EDTA-2Na、無水亞硫酸鈉、十二烷基甜菜堿、十二烷基醇酰胺、聚乙二醇雙硬脂酸酯、7.5%陽離子羥乙基纖維素聚合物、甘油、磷酸二氫鈉、香精。

生產企業

地奧集團成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91113

國藥準字H2000070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帶狀皰疹和原發性生殖器皰疹。

用於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5g,每日3次,連用7天。腎功能不全患者應根據腎功能狀況調整用法與用量,推薦劑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 ,劑量:成人每次0.25g,每8小時一次 肌酐清除率40~59ml/min ,劑量:成人每次0.25g,每12小時一次 肌酐清除率20~39ml/min ,劑量:成人每次0.25g,每24小時一次 肌酐清除率 肝功能代償的肝病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尚未對肝功能失代償的肝病患者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

局部外用。花斑癬,每日1次,連用5日;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每周2次,連用2-4周。將本品適量塗於皮膚或已潤濕的頭發上,搓揉3-5分鍾後,用水洗淨。

副作用

常見不良反應是頭痛和惡心。此外尚可見下列反應: 神經係統:頭暈、失眠、嗜睡、感覺異常等。 消化係統:腹瀉、腹痛、消化不良、厭食、嘔吐、便秘、脹氣等。 全身反應:疲勞、疼痛、發熱、寒顫等 其他反應:皮疹、皮膚瘙癢、鼻竇炎、咽炎等。

局部使用本品治療一般耐受性良好。罕見的不良反應有:用藥局部皮膚燒灼感、瘙癢、刺激、油膩或幹燥,用藥局部頭發紋理異常、幹燥或油膩。有報道對頭發受到化學損傷或灰發的病人,使用本品後可能出現頭發褪色。此外,偶見過敏反應。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懷孕大鼠和家兔服用本品後對其胎仔發育未見異常,但缺乏人類臨床資料,孕婦使用本品需充分權衡利弊。大鼠實驗證實本品的前體噴昔洛韋在乳汁中的濃度高於血漿濃度,但是否經人乳分泌尚無定論,哺乳期婦女使用本品應停止哺乳。兒童用藥:18歲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老年用藥:65歲以上老人服用本品後的不良反應的類型和發生率與年輕人相似,但服藥前要監測腎功能以及及時調整劑量。

成分

用於治療帶狀皰疹和原發性生殖器皰疹。

用於頭皮糠疹(頭皮屑)、局部性花斑癬、脂溢性皮炎。

藥理作用

1.本品在體內迅速轉化為有抗病毒活性的化合物噴昔洛韋,後者對Ⅰ型單純皰疹病毒(HSV-1),Ⅱ型單純皰疹病毒(HSV-2)以及水痘帶狀皰疹病毒(VZV)有抑製作用。在細胞培養研究中,噴昔洛韋對下述病毒的抑製作用強弱次序排列為HSV-1、HSV-2、VZV。2.作用機製如下:在感染上述病毒的細胞中,病毒胸苷激酶將噴昔洛韋磷酸化成單磷酸噴昔洛韋,後者再由細胞激酶將其轉化為三磷酸噴昔洛韋。體外試驗研究顯示,三磷酸噴昔洛韋通過與三磷酸鳥苷競爭,抑製HSV-2多聚酶的活性,從而選擇性抑製皰疹病毒DNA的合成和複製。3.長達2年的大鼠和小鼠致癌實驗證實,雌性大鼠接受600mg/kg/天(相當於人類推薦劑量500mg,或125mg,一天2次的1.5到9倍),乳腺癌的發生率增加。雄性大鼠、小鼠和狗服用本品後,發現睾丸毒性。雌性大鼠服用本品1000mg/kg/天未見生殖毒性。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對皮膚癬菌如發癬菌屬,表皮癬菌屬,小孢子菌屬及酵母菌,如念珠菌均具有抑菌或殺菌作用。因此它能迅速緩解通常由花斑癬、脂溢性皮炎和頭皮糠疹(頭皮屑)引起的脫屑和瘙癢。

注意事項

1.本品對預防生殖器皰疹的複發,眼部帶狀皰疹、播散性帶狀皰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皰疹的療效尚未得到確認。 2.腎功能不全者噴昔洛韋的表觀血漿清除率、腎清除率和血漿清除速率常數均隨腎功能的降低而下降,故腎功能不全者應注意調整用法用量。 3.肝功能代償的肝病患者無需調整劑量,尚未對肝功能失代償的肝病患者進行藥代動力學研究。 4.食物對生物利用度無明顯影響,口服本品0.5g ,一日3次,連續7天,未見噴昔洛韋的蓄積現象。 5.病毒胸腺嘧啶脫氧核苷激酶或DNA多聚酶的質變可導致HSV或VZV對噴昔洛韋耐藥突變株的產生,

1.使用2~4周後,症狀無改善或加重,應停藥並谘詢醫師或藥師。 2.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 3.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不慎入眼,應用水衝洗。 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5.兒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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