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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帕林凝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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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帕林凝膠

阿達帕林凝膠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阿達帕林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5544

生產企業: 四川明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麵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達帕林凝膠
阿達帕林凝膠
鹽酸米諾環素膠囊
鹽酸米諾環素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為阿達帕林。化學名稱:6-[3-(1-金剛烷基)-4-甲氧基苯基]-2-萘甲酸。分子式:C28H28O3分子量:412.53

本品主要成份為鹽酸米諾環素。

生產企業

四川明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華源安徽仁濟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5544

國藥準字H20083474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麵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適用於對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氏菌、變形杆菌、綠膿杆菌、梅毒螺旋體及衣原體等對本品敏感的病原體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宮內感染、腎盂腎炎、腎盂炎、腎盂膀胱炎等。2.淺表性化膿性感染:痤瘡、扁桃體炎、肩周炎、毛囊炎、膿皮症、癤、癤腫症、癰、蜂窩組織炎、汗腺炎、皮脂囊腫粉瘤、乳頭狀皮膚炎、甲溝炎、膿腫、雞眼繼發性感染、咽炎、淚囊炎、眼瞼緣炎、麥粒腫、牙齦炎、牙冠周圍炎、牙科性上齶竇炎、感染性上齶囊腫、牙周炎、外耳炎、外陰炎、陰道炎、創傷感染、手術後感染。3.深部化膿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結)炎、頜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氣管炎、喘息型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肺炎、細菌性肺炎、異型肺炎、肺部化膿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竇炎、頜下腺炎。7.痢疾、腸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膽管炎、膽囊炎。8.腹膜炎。9.敗血症、菌血症。

用法用量

本品每天一次,睡前清潔患處並待幹燥後使用,塗一薄層於皮膚患處。對於必須減少用藥次數或暫停用藥的患者,當證實患者已恢複對阿達帕林的耐受時可恢複用藥次數。請勿使用可導致粉刺產生和有收縮性的化妝品。

口服。成人首次劑量為0.2g,以後每12或24小時再服用0.1g,或遵醫囑。尋常性痤瘡每次50mg,一日2次,6周為一療程。腎功能損害患者:腎功能損害患者用藥,其24小時內的日總劑量不應超過200mg。詳見說明書。

副作用

本品在最初治療的2~4周裏最常見的不良反應為紅斑、幹燥、鱗屑、瘙癢、灼傷或刺痛,在程度上多為輕、中度。較少發生的不良反應有曬傷、皮膚刺激、皮膚不適的燒灼和刺痛。極少發生的不良反應包括:痤瘡紅腫、皮炎和接觸性皮炎、眼浮腫、結膜炎、紅斑、瘙癢、皮膚變色、紅疹和濕疹等。如不良反應嚴重,應減少用藥次數或停藥。

根據MedDRA係統/器官分類,用CIOMS頻率種類,將不良反應列表如下: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目前尚無有關本品對孕婦的療效報告。建議在妊娠時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隨乳汁分泌。因許多藥物隨乳汁分泌,建議哺乳期婦女若必須使用本品時多加小心,並請勿塗抹於胸部。兒童用藥:在12歲以下兒科患者中,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確定。老年用藥:臨床試驗中,受試者年齡均在12~30歲之間,因此尚不明確65歲以上老年人與年輕人之間是否不同。

成分

本品適用於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麵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適用於對本品敏感因葡萄球菌、鏈球菌、肺炎球菌、淋病奈瑟菌、痢疾杆菌、大腸埃希菌、克雷伯氏菌、變形杆菌、綠膿杆菌、梅毒螺旋體及衣原體等對本品敏感的病原體引起的下列感染:1.尿道炎、男性非淋菌性尿道炎(NGU)、前列腺炎、淋病、膀胱炎、附睾丸炎、宮內感染、腎盂腎炎、腎盂炎、腎盂膀胱炎等。2.淺表性化膿性感染:痤瘡、扁桃體炎、肩周炎、毛囊炎、膿皮症、癤、癤腫症、癰、蜂窩組織炎、汗腺炎、皮脂囊腫粉瘤、乳頭狀皮膚炎、甲溝炎、膿腫、雞眼繼發性感染、咽炎、淚囊炎、眼瞼緣炎、麥粒腫、牙齦炎、牙冠周圍炎、牙科性上齶竇炎、感染性上齶囊腫、牙周炎、外耳炎、外陰炎、陰道炎、創傷感染、手術後感染。3.深部化膿性疾病:乳腺炎、淋巴管(結)炎、頜下腺炎、骨髓炎、骨炎。4.急慢性支氣管炎、喘息型支氣管炎、支氣管擴張、支氣管肺炎、細菌性肺炎、異型肺炎、肺部化膿症。5.梅毒。6.中耳炎、副鼻竇炎、頜下腺炎。7.痢疾、腸炎、感染性食物中毒、膽管炎、膽囊炎。8.腹膜炎。9.敗血症、菌血症。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如果產生過敏或嚴重的刺激反應,應停止用藥。確定局部刺激反應程度後,患者可在指導下減少用藥次數,暫時停用或完全停止用藥。 2.在使用本品期間,如果暴露在日光下,包括發出紫外線的太陽燈,應將劑量降低到最小用量。對於經常暴露在強日光下和自身對陽光過敏的患者,在戶外鍛煉時應特別注意。當在陽光下是不可避免時,建議在治療區域上使用防曬產品和保護服;當氣候極端異常時,如有大風或寒冷,對接受本品治療的患者也可能產生刺激性。 3.避免接觸眼、唇、口腔、鼻粘膜、內眥和其它粘膜組織,本品不應用在刀傷、擦傷、濕疹或曬傷的皮膚上,亦不得用於十分嚴重的痤瘡患者,或患有濕疹樣的皮膚創麵。當用其它維生素A酸類藥物或使用"蠟質"脫毛方法時,應避免使用本品進行治療。

1. 孕婦和哺乳期婦女禁用;2. 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與乳製品同服;4. 可能引起光敏反應,避免過度暴露於陽光或紫外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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