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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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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67669

生產企業: 四川明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鹵米鬆乳膏
鹵米鬆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鹽酸特比萘芬10毫克。輔料為硬脂醇、十六醇、肉豆蔻酸異丙酯、硬脂山梨坦、聚山梨酯60、苯甲醇等。

主要成份為鹵米鬆一水合物。

生產企業

四川明欣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香港澳美製藥廠有限公司北京代表處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67669

注冊證號HC20181018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用法用量

外用,一日2次,塗患處,並輕柔片刻。療程1~2周。1.常用劑量:一日2次用藥前請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乳膏薄薄塗於患處及其周圍,並加以輕揉,如果患處已擦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塗擦後尤其在晚上可用紗布覆蓋。2.一般的治療期:體廯、股癬、足癬1-2周。花斑癬2周。3.通常臨床症狀用藥數天後即可緩解,若要預防複發,就應規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後無效則要複查診斷結果。

以薄層塗於患處,依症狀每日一至二次,並緩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繃帶包紮患處,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紮。藥效欠佳者或較頑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時的密封包紮以增強療效。對於慢性皮膚疾患(如銀屑病或慢性濕疹),使用本品時不應突然停用,應交替換用潤膚劑或藥效較弱的另一種皮質類固醇,逐漸減少本品用藥劑量。

副作用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偶發:用藥部位刺激性症狀,如燒灼感、瘙癢。罕見:皮膚幹燥、紅斑、皮膚萎縮、毛囊炎、痤瘡或膿皰,如已發生嚴重的刺激性或過敏症狀,應終止治療。已報道局部用藥的不良反應包括:接觸性過敏、皮膚色素沉著或繼發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長期使用,或用於大麵積皮膚或使用密封性包紮,或用於例如麵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膚部位。其他詳見說明書。

禁忌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進行了皮質類固醇安全性評價,也專門用鹵米鬆進行了動物試驗,實驗已證明可能有潛在致畸性,或對胚胎及/或幼胎產生其它不良作用。然而,迄今尚未有孕婦使用本品對孕婦不良反應的報道。孕婦使用本品,必須鄭重權衡利弊,應有明確的治療指征。而且,不應大劑量使用,不應用於大麵積皮膚(特別不應使用密封性包紮)或長時間地使用。本品活性物質及/或其代謝產物是否泌入乳汁尚不清楚,哺乳期婦女應慎用。兒童用藥:對於幼兒及兒童,避免長期連續治療,以免腎上腺軸抑製的發生。連續性治療不應超過兩個星期;2歲以下的兒童,治療不應超過七天。敷藥的皮膚麵積不應超過體表麵積的10%,不應使用密封包紮。老年用藥:目前尚無老年用藥的禁忌報道。

成分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對皮質類固醇治療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膚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觸性皮炎、異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經性皮炎、錢幣狀皮炎和尋常型銀屑病。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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