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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帕林凝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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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達帕林凝膠

阿達帕林凝膠

非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阿達帕林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73406

生產企業: 武漢諾安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本品適用於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麵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阿達帕林凝膠
阿達帕林凝膠
酮康唑膠囊
酮康唑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阿達帕林1毫克。 輔料為:依地酸二鈉、 丙二醇、苯氧乙醇、羥苯甲酯、卡波姆980、 泊洛沙姆188、氫氧化鈉、純化水。

主要化學成分為酮康唑:1-乙酰基-4[4-[2-(2,4-二氯苯基)-2(1H-咪唑-1-甲基)-1,3二氧戊環-4-甲氧基]苯基]-呱嗪。

生產企業

武漢諾安藥業有限公司

南京白敬宇製藥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73406

國藥準字H10900055

說明
作用與功效

本品適用於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麵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用法用量

睡前清洗痤瘡患處,待幹燥後於患處局部塗一薄層本品, 每日1次,注意避免接觸眼部和唇部。治療後4至8周開始臨床起效,3個月後有明顯改善。已經發現,經過阿達帕林6個月治療期患者有較好的耐受性。推薦在3個月治療後評估患者的改善情況。由於刺激反應而停止治療或降低用藥頻本,可以根據治療耐受性的情況以恢複或增加用藥頻率。增加給藥用量不會增強療效或加快起效速度,但是可能導致發紅,脫屑或其他不適。沒有對小於12周歲兒童進行有關阿達帕林凝膠有效性和耐受性的研究,不推薦本品用於12歲以下兒童患者。

口服成人每日0.2~0.4g,頓服或分2次服。2歲以上兒童每日3.3~6.6mg/kg,頓服或分2次服。

副作用

臨床研究和上市後報告的不良反應,皮膚和皮下組織常見(1/100至< 1/10)皮膚幹燥、燒灼感和紅班等皮膚刺激症狀,不常見(1/1000至< 1/100)接觸性皮炎、不適、日曬傷、瘙癢、脫屑、痤瘡加重。此外還有皮膚疼痛、腫脹、皮膚色素沉著、皮膚色素減退,眼部刺激、紅班、痛癢、眼險腫脹、麵部水腫、血管性水腫等不良反應報告。國外曾有用藥部位灼傷的病例報告,大多數病例為淺表灼傷,但也有二級灼傷反應的病例報告。

對本品過敏者、急慢性肝病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本品在小兒中的應用缺乏係統的研究資料,2歲以下嬰幼兒的應用缺乏資料,因此本品不宜用於2歲以下小兒。2歲以上兒童亦不宜應用,如確有指征應用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本品可透過血胎盤屏障。動物實驗表明本品可致畸,如發生大鼠的並指、少指(趾)及難產等。美國FDA資料表明,該藥在孕婦中應用屬C類,即動物實驗研究有毒性,對人類研究缺乏充足的資料。因此孕婦應避免應用。本品可分泌至乳汁中。在人類應用本品尚未證實有問題存在,但本品可使新生兒發生核黃疸的可能性增加,哺乳期婦女有指征應用時應權衡利弊後決定是否應用。 老人注意事項: 未進行該項試驗且無可靠參考文獻。

成分

本品適用於以粉刺、丘疹和膿皰為主要表現的尋常型痤瘡的皮膚治療。亦可用於治療麵部。胸和背部的痤瘡。

本品適用於下列係統性真菌感染的治療1.念珠菌病、慢性皮膚粘膜念珠菌病、口腔念珠菌感染、尿路念珠菌感染,局部治療無效的慢性、複發性陰道念珠菌病。2.皮炎芽生菌病。3.球孢子菌病。4.組織胞漿菌病。5.著色真菌病。6.副球孢子菌病。由皮膚真菌和酵母菌所致的皮膚真菌病、花斑癬及發癬,當局部治療或口服灰黃黴素無效,或難以接受灰黃黴素治療的嚴重頑固性皮膚真菌感染,可用本品治療。

藥理作用

阿達帕林是一種維甲酸類化合物, 在體內與體外炎症模型中被證明具有抗炎特性。阿達帕林的化學結構穩定,在空氣和光照下不易分解。作用機理方麵,阿達帕林同維甲酸一樣 與特異的維甲酸核受體結合,與維甲酸不同的是阿達帕林不與和蛋白結合的細胞質受體相結合。在用小鼠建立的動物模型進行的皮膚用藥試驗中證明,阿達帕林可治療粉刺,並對作為尋常痤瘡和分化過程也有作用。阿達帕林的作用機製被認為是通過使毛囊上皮細胞正常分化而減少微小粉刺形成。在體內與體外的標準抗炎分析中,阿達帕林優於維甲酸。它可抑製人類多核白細胞的化學趨化反應,並可通過抑製花生四烯酸經脂氧化反應轉化為炎症介質來抑製多形核白細胞的代謝。這說明阿達帕林應用於痤瘡患處,可緩解由細胞反應介導的炎性反應。人體臨床試驗研究表明阿達帕林可緩解痤瘡的炎性反應(如膿瘡和丘疹等)。

1藥理:本品屬吡咯類抗真菌藥,對深部感染真菌如念珠菌屬、著色真菌屬、球孢子菌屬、組織漿胞菌屬、孢子絲菌屬等均具抗菌作用,對毛發癬菌等亦具抗菌活性。本品對曲黴、申克氏孢子絲菌、某些暗色孢科、毛黴屬等作用差。本品通過幹擾細胞色素P-450的活性,從而抑製真菌細胞膜主要固醇類-麥角固醇的生物合成,損傷真菌細胞膜並改變其通透性,以致重要的細胞內物質外漏。本品可抑製真菌的三酰甘油和磷脂的生物合成,抑製氧化酶和過氧化酶的活性,引起細胞內過氧化氫積聚導致細胞亞微結構變性和細胞壞死。對白念珠菌則可抑製其自芽孢轉變為侵襲性菌絲的過程。 2毒理:動物長期毒性實驗表明,本品可使堿性磷酸酶明顯上升,肝細胞變性。

注意事項

1.由於缺乏相關的臨床研究資料,不推薦用於12歲以下的兒童。 2.意外妊娠應當即刻停止治療並谘詢醫師。 3.在哺乳期間使用,為了避免嬰兒的外皮膚接觸,請勿塗抹於捕乳婦女的胸部。 4.者年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本品及賦形劑組份(如陘苯甲酯、丙二醇等)可能導致過敏性反應(可能是遲發型反應)和皮膚刺激反應,首次建議小麵積試用。如果發生過敏反應或刺激反應(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痘癢、紅腫等)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症狀嚴重者請立即就醫。 6.使用本品後請清潔雙手。如果外接觸到粘膜(眼,口腔,鼻粘膜)或開放性傷口上,必須用水洗淨。 7.考慮到本品具有輕微刺激性,應當避免同時使用強效清潔產品和可引起皮膚幹燥或刺激性的產品(例如含酒精及去角質功效的產品等)。 8.暴露於日光和紫外光可增加刺激性。因而在治療期內盡避免日曬和紫外線照射。如有日曬傷,本品治療必須推遲,直至曬傷完全恢複後。 9.日光暴曬時,曬前一天、當天和後天不宜使用本品。 10.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11.本品性狀發生改能時禁止使用。 12.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

1下列情況應慎用:(1)胃酸缺乏(可能引起本品的吸收減少)。(2)酒精中毒或肝功能損害(本品可致肝毒性)。 2治療前及治療期間應定期檢查肝功能。血清氨基轉移酶的升高可能不伴肝炎症狀,然而,如果血清氨基轉移酶值持續升高或加劇,或伴有肝毒性症狀時均應中止酮康唑的治療。 3如同時應用西咪替丁或呋喃硫胺,應至少於服用本品2小時後服用。 4本品可引起光敏反應,故服藥期間應避免長時間暴露於明亮光照下,可佩戴有色眼鏡。 5服藥期間禁服酒精類飲料。如發生頭暈、嗜睡時需引起注意。 6腎功能損害者應用本品不需減量。 7本品對血-腦脊液屏障穿透性差,不宜用於真菌性腦膜炎的治療;本品對曲黴、毛黴或足分支菌感染的療效亦不佳,亦不宜選用。 8對診斷的幹擾:可致血清氨基轉移酶增高,也可引起血膽紅素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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