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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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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片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片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184160

生產企業: 康哲(湖南)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例如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口服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真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應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感染程度進行考慮,隻有在認為需要口服治療時方可應用本品。口服本品對陰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癬無效。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丙酸氯倍他索乳膏
主要成分

活性成分:鹽酸特比奈芬片

本品主要成分為丙酸氯倍他索,化學名為:16β-甲基-11β-羥基-17-(1-氧代丙基)-9-氟-21-氯-孕甾-1,4-二烯-3,20-二酮

生產企業

康哲(湖南)製藥有限公司

國藥集團三益藥業(蕪湖)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184160

國藥準字H34020303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例如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口服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真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應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感染程度進行考慮,隻有在認為需要口服治療時方可應用本品。口服本品對陰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癬無效。

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用法用量

根據感染的嚴重程度和適應症調整治療療程。每日宜在同一時間用水送服本品。空腹或餐後服用均可。如果患者忘記服藥,應該在患者意識到此事後盡快服藥。但是,鑒於特比萘芬的藥代動力學性質,如果距離下次服藥時間已少於4小時,則不應再服用遺忘的劑量。

外用,塗於患處,一日2-3次,待病情控製後,改為一日1次。

副作用

本品在臨床試驗中及上市期間觀察到如下不良反應(詳見表1),按MedDRA係統器官分類列出來自臨床試驗或上市後的藥物不良反應(表1)。在每個係統器官分類中,根據發生率對不良反應進行排列,最常見的排在最前。在每個發生率組中,按嚴重性降序排列。此外,每個藥物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分類定義如下(CIOMS 1I):(其餘請詳見說明書)。

對本品和其它皮質類固醇類藥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嬰兒及兒童不宜使用。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應權衡利弊後慎用。孕婦不能長期、大麵積或大量使用。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皮膚癬菌(絲狀真菌)感染引起的甲癬(指甲真菌感染)。由皮膚癬菌如毛癬菌(例如紅色毛癬菌、須癬毛癬菌.疣狀毛癬菌斷發毛癬菌、紫色毛癬菌)、犬小孢子菌和絮狀表皮癬菌引起的皮膚毛發真菌感染。口服本品僅用於治療大麵積、嚴重的皮膚真菌感染(體癬.股癬、足癬、頭癬)和念珠菌(如白色假絲酵母)引起的皮膚酵母菌感染,應根據感染部位、嚴重性和感染程度進行考慮,隻有在認為需要口服治療時方可應用本品。口服本品對陰道念珠菌病或花斑癬無效。

適用於慢性濕疹、銀屑病、扁平苔蘚、盤狀紅斑狼瘡、神經性皮炎、掌蹠膿皰病等皮質類固醇外用治療有效的皮膚病。

藥理作用

本品屬腎上腺皮質激素類藥,具有抗炎、抗過敏、止癢及抗滲出作用。本品作用迅速,具有較強的毛細血管收縮作用,其抗炎作用為氫化可的鬆的112.5倍,倍他米鬆磷酸鈉的2.3倍,氟輕鬆的18.7倍。全身不良反應為氟輕鬆的3倍,無水鈉瀦留作用,有一定的促進鈉、鉀排泄作用。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3.對本品過敏者禁用;4.避免與眼睛接觸;5.如出現嚴重皮疹,應立即停藥並就醫。

1)本品屬於強效皮質類固醇外用製劑,若長期、大麵積應用或采用封包治療,由於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腦-垂體-腎上腺(PHA)軸的抑製,部分患者可出現庫欣綜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現,因此本藥不能長期大麵積應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療。(2)大麵積使用不能超過2周;治療頑固、斑塊狀銀屑病,若用藥麵積僅占體表的5%~10%,可以連續應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過50g。(3)不能應用於麵部、腋部及腹股溝等皮膚折皺部位,因為即便短期應用也可造成皮膚萎縮、毛細血管擴張等不良反應。(4)如伴有皮膚感染,必須同時使用抗感染藥物。如同時使用後,感染的症狀沒有及時改善,應停用本藥直至感染得到控製。(5)不可用於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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