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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處方藥 醫保乙類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批準文號:HC20120027

生產企業: 香港澳美製藥廠

功能主治: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鹽酸特比萘芬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鹽酸特比萘芬0.01克。輔料為:異丙基肉豆蔻酯、吐溫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櫚酸酯、司盤60、苯甲醇。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十六-十八混合醇,白凡士林、單硬脂酸甘油酯、蜂蠟、輕質液狀石蠟、甘油、聚氧乙烯脂肪醇醚、羥苯乙酯、聚山梨酸-80、純化水。

生產企業

香港澳美製藥廠

唐山紅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HC20120027

國藥準字H1302212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用法用量

局部用藥:常用劑量為每天1~2次,用藥前應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乳膏薄薄塗於患處...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1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繼續用藥10天,以防複發。 2.指(趾)甲感染:盡量剪盡患甲,將本品塗擦於患處,一日1次,患甲鬆動後(約需2~3周)應繼續用藥至新甲開始生長。確見療效一般需7個月左右。 3.念珠菌陰道炎:每日就寢前用塗藥器將藥膏(約5克)擠入陰道深處,必須連續用2周。月經期內也可用藥。二次複發後再用仍然有效。

副作用

偶見皮膚刺激如燒灼感,或過敏反應如皮疹、瘙癢等。

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用於治療手癬、足癬、體癬、股癬、花斑癬及皮膚念珠菌病等。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蘭陽性細菌引起的陰道感染和繼發感染。

藥理作用

本品為廣譜抗真菌藥,能高度選擇性地抑製真菌麥角鯊烯環氧化酶,阻斷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麥鯊烯環氧化反應而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從而發揮抑製和殺滅真菌的作用。

偶見過敏反應。

注意事項

1.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2.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4.本品塗敷後不必包紮。5.不得用於皮膚破潰處。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觸眼睛。 3.塗布部位如有灼燒感、瘙癢、紅腫等,應停止用藥,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 4.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5.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6.請將此藥品放置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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