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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非處方藥 醫保甲類 國產

通用名稱:硝酸咪康唑乳膏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20083625

生產企業: 湖北科田藥業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球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濕毒清膠囊
濕毒清膠囊
主要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輔料為羥苯乙酯、十八醇、白凡士林、單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液狀石蠟、吐溫-80、甘油。

地黃、當歸、丹參、蟬蛻、黃芩、白鮮皮、土茯芩、甘草、苦參。

生產企業

湖北科田藥業有限公司

廣西玉林製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083625

國藥準字Z4502173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球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養血潤燥,化濕解毒,祛風止癢。用於皮膚瘙癢症屬血虛濕蘊皮膚證者。

用法用量

1.皮膚感染:外用,塗搽於洗淨的患處,早晚各一次,症狀消失後(通常需2-5周)應...

口服,一次3~4粒,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見過敏、水皰、燒灼感、充血、瘙癢或其他皮膚刺激症狀。

尚不明確。

禁忌

成分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膚、指(趾)甲感染,如:體股癬、手足癬、花斑癬、頭癬、須癬、甲癬;皮膚、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於本品對革蘭陽性球菌有抗菌作用,可用於此類細菌引起的繼發性感染。

養血潤燥,化濕解毒,祛風止癢。用於皮膚瘙癢症屬血虛濕蘊皮膚證者。

藥理作用

注意事項

1.避免接觸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慎用。3.治療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紮,否則可促使致病菌生長。4.用藥部位如有燒灼感、紅腫等情況應停藥,並將局部藥物洗淨,必要時向醫師谘詢。5.用於婦科疾病時:無性生活史的女性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用藥期間注意個人衛生,防止重複感染。6.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7.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8.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1.忌煙酒、辛辣、油膩及腥發食物。 2.用藥期間不宜同時服用溫熱性藥物。 3.兒童、老年、哺乳期患者及患有其它疾病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 4.因糖尿病、腎病、肝病、腫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膚瘙癢,不屬本品適應範圍。 5.患處不宜用熱水洗燙。 6.服藥7天症狀無緩解,應去醫院就診。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0.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谘詢醫師或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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