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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120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烯丙胺類抗真菌藥物,適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異維A酸膠丸
異維A酸膠丸
主要成分

本品10克含鹽酸特比萘芬0.1克,輔料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本品主要成份為:異維A酸,又稱13-順式維A酸。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上海東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東海製藥廠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120

國藥準字H20055201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烯丙胺類抗真菌藥物,適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適用於重度痤瘡,尤其適用於結節囊腫型痤瘡,亦可用於毛發紅糠疹等疾病。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敷於患處及其周圍,每日2次。體股癬連續使用2-4周,手足癬...

本品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口服治療痤瘡的劑量應因人而異,從0.1~1(mg/kg)/日不等,一般建議開始劑量為0.5(mg/kg)/日,分兩次口服。本藥為脂溶性,進餐時服藥可促進吸收,治療2~4周後可根據臨床效果及不良反應酌情調整劑量。6~8周為一療程,療程之間可停藥8周,停藥後短期內可持續改善症狀。

副作用

少數患者可有局部一過性燒灼感和刺痛感、幹燥、紅斑、瘙癢和局部刺激症狀,個別患者可有接觸性皮炎發生。

孕婦、哺乳期婦女、肝腎功能不全,維生素A過量及高血脂症患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對兒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藥物過量可發生骨結構的改變,包括兒童骨骺盤早熟融合。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育齡期婦女及其配偶服藥期間及服藥前、停藥後應3個月內應嚴格避孕,接受治療2周前作妊娠試驗,以後每月1次,確保無妊娠。 老人注意事項: 肝、腎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烯丙胺類抗真菌藥物,適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適用於重度痤瘡,尤其適用於結節囊腫型痤瘡,亦可用於毛發紅糠疹等疾病。

藥理作用

1.藥理學:本藥的作用機製尚未完全清楚。用於治療痤瘡時具有縮小皮脂腺組織,抑製皮脂腺活性,減少皮脂分泌,減輕上皮細胞角化及毛囊皮脂腺口的角質栓塞,並抑製痤瘡丙酸杆菌數的生長繁殖。近來研究還表明本藥可調控與痤瘡發病機製有關的炎症免疫介質以及選擇性地結合維A酸核受體而發揮治療作用。 2.毒理學:試驗表明有嚴重致畸作用。

注意事項

1.僅供皮膚塗敷用,不能用於眼內,要避免與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觸。2.皮膚塗敷後不必包紮。 3.連續用藥4周後,若症狀無改善,則請再到醫院就診。4. 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5.開放性傷口不宜使用本品。

1.本藥避免與維生素A及四環素等同時服用。 2.用藥期間及停藥後三月內不得獻血。 3.避免太陽光及UV射線過度照射。 4.糖尿病、肥胖症、酗酒及高脂血症、脂質代謝紊亂者慎用。 5.治療初期痤瘡症狀或許有短暫性加重現象,若無其他異常情況,可在嚴密觀察下繼續用藥,不宜同時服用其他角質分離劑或表皮剝脫性抗痤瘡藥。 6.必要時可用溫和的外用藥作輔助性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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