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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非處方藥 非醫保 國產

通用名稱: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19980120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烯丙胺類抗真菌藥物,適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溫馨提示:外觀包裝僅供參考;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藥品信息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凝膠
鹽酸特比萘芬片
鹽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分

本品10克含鹽酸特比萘芬0.1克,輔料為卡伯姆0.15克、丙二醇2克、乙醇3克、聚乙二醇-400 1克、聚山梨醇-80 0.3克、乙二胺四醋。

本品主要成分為鹽酸特比萘芬。

生產企業

保定天浩製藥有限公司

北京諾華製藥有限公司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19980120

國藥準字H20031340

說明
作用與功效

烯丙胺類抗真菌藥物,適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適量塗敷於患處及其周圍,每日2次。體股癬連續使用2-4周,手足癬...

常用劑量每天1~2次,用藥前清潔和幹燥患處,然後將本品薄薄撒於患處及其周圍,如果患處已糜爛(如乳腺下、指間、臀間、腹股溝),晚上可用紗布敷蓋。一般治療期體癬、股癬:1~2周;足癬2~4周(如果一天用兩次,通常療程為1~2周);花斑癬:2周。通常臨床症狀於用藥後數天即可緩解,若要預防複發,應規律地使用本品一段時間,若兩周後無效則要複查診斷結果。

副作用

少數患者可有局部一過性燒灼感和刺痛感、幹燥、紅斑、瘙癢和局部刺激症狀,個別患者可有接觸性皮炎發生。

對特比萘芬或本品中任何賦形劑過敏者禁用。

禁忌

兒童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妊娠與哺乳期注意事項: 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鹽酸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老人注意事項: 尚不明確。

成分

烯丙胺類抗真菌藥物,適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引起的體癬、股癬、手癬、足癬和花斑癬。

用於治療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癬、足癬、體癬、股癬及花紋斑癬等。

藥理作用

鹽酸特比萘芬為丙烯胺類廣譜抗真菌藥物。能特異性地幹擾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選擇性地抑製真菌的角鯊烯環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細胞膜形成過程中的角鯊烯環氧化反應受阻,從而達到殺滅或抑製真菌的作用。

注意事項

1.僅供皮膚塗敷用,不能用於眼內,要避免與鼻,口腔及其它粘膜接觸。2.皮膚塗敷後不必包紮。 3.連續用藥4周後,若症狀無改善,則請再到醫院就診。4. 孕婦、哺乳期婦女慎用。5.開放性傷口不宜使用本品。

1僅供外用,避免誤入眼內。應放在兒童不能觸及處。 2使用過程中如出現不良反應症狀,應停止用藥。 3療程一般不超過4周。 4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妊娠與哺乳動物研究顯示,本品對胎兒和生育力無不良影響。由於本品用於孕婦的經驗極有限。因此,應權衡利弊,原則上孕婦不應使用。特比萘芬可經乳汁排泄,故接受特比萘芬口服治療的母親不應哺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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